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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沪深300ETF及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
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23日起降低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上述两只基金管理费率由0.5%降低至0.15%,托管费率由0.1%降低至0.05%,并对相关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表述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信息。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释义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的机构
九、基金合
同 当 事 人
及 其 权 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14单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1806A单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九、基金合
同 当 事 人
及 其 权 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十九、基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
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
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托管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
人。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托管协
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14单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1806A单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一、托管协
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1、基金托管
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十一、基金
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 基金管理人应向托
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 基
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 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
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
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 基金管
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托管人
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九、基金合
同 当 事 人
及 其 权 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二十一、基
金 费 用 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
取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
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 管
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
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
日内从本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
取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
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 托
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
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
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
取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
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
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
内从本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
取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
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
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
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托管协
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十六、基金
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
取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
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 管
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
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E取0。
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 对于已确认的管理
费,由基金托管人按月划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
取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
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 托
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
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取。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
取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
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
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E取0。
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 对于已确认的管理
费,由基金托管人按月划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
取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
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
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取。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已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4年11月23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