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沪深300ETF
场内简称
A300ETF
基金主代码
159927
基金交易代码
159927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7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192,168.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8-16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 2016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516,264.80
本期利润
-7,861,986.0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838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8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890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811,163.7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3.150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7%
0.94%
-0.49%
0.98%
0.22%
-0.04%
过去三个月
-1.77%
0.99%
-1.99%
1.01%
0.22%
-0.02%
过去六个月
-15.86%
1.83%
-15.47%
1.84%
-0.39%
-0.01%
过去一年
-30.24%
2.28%
-29.49%
2.30%
-0.75%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9.43%
1.82%
40.47%
1.84%
-1.04%
-0.02%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19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年9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2016年6月,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3609.67亿元,管理99只公募基金、10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经过近18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崔俊杰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19日
-
8
崔俊杰先生,国籍中国,管理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2008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师、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产品设计、量化研究工作,2013年3月起担任鹏华深证民营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起兼任鹏华上证民企50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兼任鹏华沪深300ETF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兼任鹏华资源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兼任鹏华传媒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兼任鹏华银行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兼任鹏华医药分级(2016年7月已转型为鹏华中证医药卫生(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兼任鹏华中证医药卫生(LOF)基金基金经理。崔俊杰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整个A股市场呈现震荡走势,先抑后扬,波动率和成交量环比降低。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016年上半年,本基金申购赎回较为频繁,对基金的管理运作带来一定影响,面临这种情况,我们进行了精心的管理,较好的实现了跟踪误差控制目标。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1507元,累计净值1.394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86%。
本报告期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0.004%,年化跟踪误差0.631%。
对本基金而言,报告期内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为:样本股特殊事件导致的停复牌、成分股调整以及为应对申购赎回必要的现金留存等,对此我们采取了进一步的优化策略进行应对。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整体来看,2016年以来,虽然经济总量增速下调已是既定事实,但刺激政策频发,深化国企改革,一带一路稳步推进,房地产松绑政策推出,稳保就业底线,汇率风险逐渐释放等已经逐渐得到大家的接受和认可。本质来讲,调结构与稳增长很难并行,若不破旧立新,经济结构的调整很难到位。促进改革、稳定增长和防范风险三者涵盖了中国经济的短期和长期、速度和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不可能只要长期不要短期,只要效益不要速度,因此我们预期在经济增长相对稳定之中,加快推动结构的调整,随着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生产效率的逐渐提升,势必能改变经济潜在下沉的局面。
2016年宏观经济面临的问题较多,诸如货币政策的松紧,人民币汇率,房地产去库存如何执行,经济增速趋缓的刺激政策,注册制和退市制的推出,深港通的推出,美元加息,资产荒等。这些问题及衍生的新问题的出现和解决将决定未来A股市场的走势,也许随着人民币汇率的企稳,大类资产配置或许会逐步向股市转移,房地产去库存有效执行,银行坏账率持续降低,A股市场整体估值将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平稳提升。但在市场波动中尤其要注意参与力度和风险控制,因此,我们建议继续密切关注与实体经济相关的宏观数据变化和政策信息。
我们仍然强调前期的观点:反复的经济形势势必带来资产之间轮动演绎的复杂化和高频率化,资产配置犯错的概率和机会成本相对较高,建议投资者从中长期投资的角度来考虑战略资产配置,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298,726.43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3.1507元。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过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五千万元。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86,252.36
606,744.51
结算备付金
3,930.46
-
存出保证金
914.93
1,222.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588,709.97
38,039,706.19
其中:股票投资
25,588,709.97
38,039,706.1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41.58
113.1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6,279,949.30
38,647,786.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8.43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507.46
16,203.63
应付托管费
2,101.49
3,240.7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786.37
5,241.1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51,390.28
455,000.00
负债合计
468,785.60
479,703.9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8,512,437.27
23,031,982.57
未分配利润
7,298,726.43
15,136,099.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811,163.70
38,168,082.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279,949.30
38,647,786.52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3.1507元,基金份额总额8,192,168.0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一、收入
-7,461,294.62
20,497,922.81
1.利息收入
2,587.92
2,233.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586.96
2,227.97
债券利息收入
0.96
5.7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4,127.46
28,426,777.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41,525.32
27,978,444.7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09.04
14,426.2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36,988.82
433,906.2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345,721.20
-7,931,088.1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033.88
-
减:二、费用
400,691.38
555,078.17
1.管理人报酬
6.4.8.2.1
72,828.45
185,367.05
2.托管费
6.4.8.2.2
14,565.70
37,073.45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11,611.95
29,103.9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301,685.28
303,533.68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861,986.00
19,942,844.6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861,986.00
19,942,844.64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031,982.57
15,136,099.98
38,168,082.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861,986.00
-7,861,986.0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519,545.30
24,612.45
-4,494,932.8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6,156,362.54
16,611,293.96
52,767,656.50
2.基金赎回款
-40,675,907.84
-16,586,681.51
-57,262,589.3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512,437.27
7,298,726.43
25,811,163.7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4,668,799.76
31,757,641.61
86,426,441.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9,942,844.64
19,942,844.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7,117,271.88
-24,187,037.53
-51,304,309.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27,117,271.88
-24,187,037.53
-51,304,309.4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551,527.88
27,513,448.72
55,064,976.6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第640号《关于核准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306,495,157.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3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06,582,851.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7,694.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定2013年8月8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当日沪深300指数收盘值为2,276.782点,本基金资产净值为1,316,433,799.64元,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1,306,582,851.00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5元。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0.44252786,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578,192,168.00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2.2768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并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8月9日进行了变更登记。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3】266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578,192,168.00份基金份额于2013年8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主要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此外,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金融衍生产品(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适用于CEF]/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适用于OEF]、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