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沪深300ETF
场内简称
A300ETF
交易代码
159927
基金主代码
159927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7月1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192,168.00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年7月1日 - 2017年9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2,946.74
2.本期利润
1,497,260.7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82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301,381.7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3.820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02%
0.59%
4.63%
0.59%
0.39%
0.00%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19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其他指标
注: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崔俊杰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19日
-
9
崔俊杰先生,国籍中国,管理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验。2008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师、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产品设计、量化研究工作,2013年3月起担任鹏华深证民营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起兼任鹏华上证民企50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兼任鹏华沪深300ETF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兼任鹏华资源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兼任鹏华传媒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兼任鹏华银行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兼任鹏华医药分级(2016年7月已转型为鹏华中证医药卫生(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兼任鹏华中证医药卫生(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兼任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经理。崔俊杰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3季度,整个A股市场震荡上行,风格偏向大盘蓝筹股,波动率和成交量环比放大。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017年3季度本基金申购赎回较为频繁,对基金的管理运作带来一定影响,面临这种情况,我们进行了精心的管理,较好的实现了跟踪误差控制目标。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8209元,累计净值1.690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02%。
本报告期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0.008%,年化跟踪误差0.478%。
对本基金而言,报告期内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为:样本股特殊事件导致的停复牌、成分股调整以及为应对申购赎回必要的现金留存等,对此我们采取了进一步的优化策略进行应对。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机构正在就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探讨论证。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1,197,884.65
97.88
其中:股票
31,197,884.65
97.8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59,657.21
2.07
8
其他资产
16,378.03
0.05
9
合计
31,873,919.89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5.2.1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86,049.60
0.27
B
采矿业
1,007,591.11
3.22
C
制造业
11,354,112.89
36.2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77,062.99
2.48
E
建筑业
1,365,065.18
4.36
F
批发和零售业
661,880.96
2.1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02,252.66
2.8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91,582.18
5.08
J
金融业
10,871,215.21
34.73
K
房地产业
1,585,616.52
5.0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1,129.30
0.8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8,301.79
0.73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9,535.00
0.1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3,983.12
1.10
S
综合
92,506.14
0.30
合计
31,197,884.65
99.67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0,982
1,677,985.12
5.36
2
600036
招商银行
29,499
753,699.45
2.41
3
600519
贵州茅台
1,421
735,566.44
2.35
4
601166
兴业银行
35,720
617,598.80
1.97
5
000333
美的集团
13,005
574,690.95
1.84
6
600016
民生银行
67,660
542,633.20
1.73
7
000651
格力电器
13,758
521,428.20
1.67
8
000002
万 科A
19,540
512,925.00
1.64
9
601328
交通银行
78,640
497,004.80
1.59
10
600887
伊利股份
17,402
478,555.00
1.53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力电器”)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董事徐自发先生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徐自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39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徐自发,经查,你于 2015 年 6 月起至今任格力电器董事。2016 年 11 月24 日,你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格力电器股票 575,300 股,成交均价为 26.39 元/股,成交金额 1518.22 万元。2017 年 5 月 22 日,你再次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格力电器股票 400,825 股,成交均价为 33.45元/股,成交金额 1340.76 万元。你作为格力电器的董事,将持有的格力电器股票在买入后不足 6 个月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二、相关说明
徐自发先生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减持过程中,因其委托某券商营业部客户经理对短线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偏差,出现本次短线交易。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徐自发先生因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2,829,824.5 元已经收归公司所有。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按照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该证券,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86.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6,059.5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1.7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378.03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192,168.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192,168.00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