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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1月5日发布了《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1月5日,自2023年1月6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月6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3年2月20日发布了《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并于2022年2月23日支付了首笔清算款。
截至2023年8月31日,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已对流通受限证券进行了变现,并将进行本基金剩余资产的第二次分配。本基金第二次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37,638.10元,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清盘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9月20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