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润债券(LOF)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160617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14,534,354.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年12月16日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投资策略,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寻找各种可能的价值增长机会,力争实现超越基准的投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及利率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结合对股票市场趋势的研判及新股申购收益率的预测,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债券、股票一级市场及现金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2、资产流动性纵向分配策略
鉴于投资人对投资标的流动性需求随时间呈递增分布的规律,本基金在成立后初期将在以最小成本确保合理流动性水平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资产组合的流动性水平,争取累积较高的投资收益。当预期投资人对流动性的边际需求上升到一定程度(本基金界定为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本基金将调高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水平并开放基金的申购、赎回,以优化投资回报及流动性给投资人带来的整体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6,089,705.35
本期利润
-77,950,997.5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9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3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0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435,521,614.0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01%
0.07%
1.24%
0.07%
-0.23%
0.00%
过去三个月
0.20%
0.08%
0.22%
0.08%
-0.02%
0.00%
过去六个月
-0.30%
0.09%
-0.12%
0.08%
-0.18%
0.01%
过去一年
1.04%
0.14%
0.15%
0.10%
0.89%
0.04%
过去三年
26.28%
0.32%
14.72%
0.10%
11.56%
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1.34%
0.25%
32.46%
0.09%
18.88%
0.16%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02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其他指标
注: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年9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2017年6月,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4509.30亿元,管理149只公募基金、10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2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近19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祝松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2月22日
-
11
祝松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11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资金营运部,从事债券投资及理财产品组合投资管理;招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担任代客理财投资经理,从事人民币理财产品组合的投资管理工作。2014年1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管理工作,2014年2月起担任普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2月起兼任鹏华丰润债券(LOF)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3月起兼任鹏华产业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起兼任鹏华丰华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兼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兼任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基金、鹏华丰茂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兼任鹏华永盛定期开放债券、鹏华丰惠债券、鹏华丰盈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鹏华永安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起兼任鹏华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祝松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我国债券市场利率整体震荡上行,与上年末相比,上证国债指数上涨0.39%,银行间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下跌0.12%。一季度央行货币政策偏紧,两次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二季度初金融监管政策加强,监管文件密集出台,债市在前五个月走势疲弱,利率整体大幅上行。二季度中后段央行、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政策协调,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边际放松,债市出现一定程度反弹。
权益及可转债市场方面,上半年股票市场结构性特征显著,白马、蓝筹股票上涨明显,中小创股票整体下跌,上半年上证综指上涨2.86%;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方面,受股债双杀影响,前四个月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整体下跌,估值进一步压缩,二季度中后期市场情绪逐渐回暖,在部分权重个券带领下,中证转债指数大幅反弹。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持有利率债和中高评级信用债为主,组合久期保持在中性水平。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1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方面,短期内经济较为稳定,工业生产、投资等数据显示出经济具有一定的韧性,但我们认为,下半年经济仍有一定的隐患,一是房地产销售增速处于下降通道,房地产投资面临较大压力,二是受制于财政约束,基建投资维持高增速存在一定难度。货币与金融监管政策方面,在经济基本面较为稳定的背景下,我们判断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短期难以显著放松,但可能逐渐回归中性,对债券市场的压力或将有所减弱。整体而言,我们认为当前债券收益率具备较好的投资配置价值,下半年债券市场存在一定机会。
对于权益市场,我们认为仍然存在结构性机会,一是大类资产间存在轮动机会,二是政府仍然高度重视直接融资。对于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品种,下半年仍然存在供给压力,但部分券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和波段操作机会。
基于以上分析,下半年本基金将以利率债和高评级信用债为主,同时适当参与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的投资和波段操作。本基金将继续坚持稳健投资原则,以获取中长期收益为最主要目标。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46,925,394.09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5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527,908.13
242,758,146.41
结算备付金
20,386,300.88
7,574,799.86
存出保证金
41,496.13
10,411.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59,843,017.20
9,642,872,935.8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559,843,017.20
9,642,872,935.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615,399.51
-
应收利息
61,164,055.05
148,483,331.6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98.73
10,091.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663,578,375.63
10,041,709,717.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2,200,000.00
480,6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40,682,139.47
应付赎回款
94,370.69
20,366.71
应付管理人报酬
774,878.05
1,577,989.30
应付托管费
387,439.03
788,994.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9,673.25
49,958.26
应交税费
4,248,633.32
4,248,633.32
应付利息
-81,547.57
10,034.8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03,314.78
510,002.47
负债合计
228,056,761.55
728,488,119.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414,534,354.00
9,239,694,067.31
未分配利润
20,987,260.08
73,527,530.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35,521,614.08
9,313,221,598.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63,578,375.63
10,041,709,717.12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 日,基金份额净值1.005元,基金份额总额4,414,534,354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61,305,923.59
1,161,018.60
1.利息收入
129,894,182.38
1,993,721.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10,162.40
83,868.77
债券利息收入
129,130,456.49
1,900,074.9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53,563.49
9,777.7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30,540,173.87
1,067,065.4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2,160.0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30,540,173.87
1,053,062.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16,162.8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8,138,707.85
-1,947,851.9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01,360.05
48,083.65
减:二、费用
16,645,073.91
688,122.84
1.管理人报酬
6.4.8.2.1
8,046,684.73
263,790.28
2.托管费
6.4.8.2.2
4,023,342.36
87,930.12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34,730.12
5,067.34
5.利息支出
4,305,528.00
104,160.7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305,528.00
104,160.72
6.其他费用
234,788.70
227,174.3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7,950,997.50
472,895.7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7,950,997.50
472,895.76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239,694,067.31
73,527,530.80
9,313,221,598.1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7,950,997.50
-77,950,997.5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825,159,713.31
25,410,726.78
-4,799,748,986.5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628,446.22
-704.97
1,627,741.25
2.基金赎回款
-4,826,788,159.53
25,411,431.75
-4,801,376,727.7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14,534,354.00
20,987,260.08
4,435,521,614.0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1,507,616.98
16,090,060.06
67,597,677.0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72,895.76
472,895.7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78,707,899.80
250,202,743.49
1,028,910,643.2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05,135,286.89
258,208,066.86
1,063,343,353.75
2.基金赎回款
-26,427,387.09
-8,005,323.37
-34,432,710.4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19,793,497.66
-219,793,497.6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30,215,516.78
46,972,201.65
877,187,718.4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378号关于核准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335,072,301.7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35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35,591,800.7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19,498.9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证上【2010】407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595,646,018.00份基金份额于2010年12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赎回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进行上市交易。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增发,并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封闭期已于2013年12月1日结束,自2013年12月2日起,本基金的运作方式由"创新型封闭式"转换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并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
-
333,360.00
100.00%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772,528,823.58
93.68%
36,996,755.68
100.00%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
-
1,411,000,000.00
100.00%
权证交易
注:无。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
-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303.78
100.00%
-
-
注:(1)佣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债券及回购交易免费并不计交易佣金,其所计提的债券及回购买卖经手费、证管费及证券结算风险金均由基金资产承担。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2)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046,684.73
263,790.2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078.86
26,858.57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0.2%,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023,342.36
87,930.1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注:无。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37,494,098.65
98.25%
9,157,508,241.76
99.11%
注: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7,527,908.13
261,149.81
5,190,885.35
70,705.10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股票,也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22,200,000元,于2017年7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559,843,017.20
97.78
其中:债券
4,559,843,017.20
97.7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7,914,209.01
0.60
7
其他各项资产
75,821,149.42
1.63
8
合计
4,663,578,375.63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无。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11,199,787.20
2.5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722,918,000.00
61.3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722,918,000.00
61.39
4
企业债券
518,800,650.00
11.7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256,000.00
1.81
6
中期票据
850,012,000.00
19.1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11,580.00
0.01
8
同业存单
276,345,000.00
6.23
9
其他
-
-
10
合计
4,559,843,017.20
102.8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206
16国开06
8,100,000
777,924,000.00
17.54
2
160208
16国开08
5,400,000
528,282,000.00
11.91
3
170210
17国开10
3,500,000
345,625,000.00
7.79
4
160213
16国开13
2,600,000
235,820,000.00
5.32
5
111715129
17民生银行CD129
2,000,000
197,820,000.00
4.4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1,496.1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615,399.5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1,164,055.05
5
应收申购款
198.7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5,821,149.4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8
电气转债
311,580.00
0.01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836
5,280,543.49
4,397,675,538.27
99.62%
16,858,815.73
0.38%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624,730.00
35.32%
2
北京艾迪尔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13.46%
3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44,012.00
7.32%
4
黄贤民
240,856.00
3.24%
5
汤浪
198,051.00
2.67%
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84,400.00
2.48%
7
彭光亚
150,033.00
2.02%
8
施建新
130,000.00
1.75%
9
周宇峰
110,024.00
1.48%
10
吉玉龙
108,537.00
1.46%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9.94
0.00%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2月2日 )基金份额总额
1,335,591,800.7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239,694,067.3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628,446.2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826,788,159.5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14,534,354.0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韩亚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韩亚庆先生任职日期自2017年3月22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10.2.2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金公司
2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增
东方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注: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金公司
815,781.00
0.10%
243,031,000.00
0.74%
-
-
国信证券
772,528,823.58
93.68%
-
-
-
-
申万宏源
51,307,701.06
6.22%
32,819,900,000.00
99.26%
-
-
中航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德邦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0630
9,157,508,241.76
0.00
4,820,014,143.11
4,337,494,098.65
98.25%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基金合并份额和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拆分份额。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