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场内简称
证保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625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5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97,185,230.6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年5月1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证保
证保A
证保B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证保分级
证保A
证保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25
150177
15017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1,260,255,472.66份
118,464,879.00份
118,464,879.00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证保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证保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证保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792,811.38
本期利润
75,943,691.9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3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5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83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29,152,332.9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91%
0.71%
3.70%
0.72%
0.21%
-0.01%
过去三个月
7.01%
0.80%
7.01%
0.80%
0.00%
0.00%
过去六个月
5.55%
0.70%
5.20%
0.70%
0.35%
0.00%
过去一年
8.87%
0.86%
6.83%
0.86%
2.04%
0.00%
过去三年
66.24%
2.34%
77.48%
2.34%
-11.24%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4.41%
2.29%
77.25%
2.29%
-12.84%
0.00%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其他指标
注: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年9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2017年6月,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4509.30亿元,管理149只公募基金、10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2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近19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斌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5月5日
-
10
余斌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风险控制部市场风险分析师;2009年10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机构理财部大客户经理、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产品设计、量化研究等工作;2014年5月起担任鹏华信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月起兼任鹏华证券保险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鹏华国防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兼任鹏华酒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鹏华证券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兼任鹏华环保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兼任鹏华空天一体军工指数(LOF)、鹏华量化策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余斌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222,累计净值1.768。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55%。本报告期,基金年化跟踪误差0.63%,日均跟踪偏离0.0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7年上半年,市场继续维持宽幅震荡的走势。在风险偏好和存量资金的市场环境中,行业和板块的走势发生明显分化,背后反映出投资者在平衡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后的资金聚类或抱团现象。在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仍大概率维持L型走势,金融去杠杆政策不会退出。可以预期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资金聚类现象仍将持续,但聚焦的行业和板块可能发生变化。在基本面没有超预期的前提下,投资价值与价格基本上就是跷跷板的两端。
2017年下半年,市场仍然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在高度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我们需要更多保持一份谨慎。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应该追随市场的趋势和热点。但对于被市场规避的行业和板块我们也应保持极大的关注,寻找被市场错杀的公司。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证保分级份额、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7,680,738.72
70,938,155.56
结算备付金
170,097.47
42,747.29
存出保证金
70,343.70
224,648.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31,949,394.95
1,309,163,240.97
其中:股票投资
1,731,949,394.95
1,309,163,240.9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645,648.07
58,836.89
应收利息
19,484.99
15,920.2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33,359.70
183,275.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35,469,067.60
1,380,626,824.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0.65
应付赎回款
3,547,444.16
528,383.3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52,893.73
1,242,212.22
应付托管费
275,636.65
273,286.6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31,483.01
367,879.1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09,277.15
639,286.93
负债合计
6,316,734.70
3,051,058.9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13,056,967.18
884,203,303.63
未分配利润
716,095,365.72
493,372,462.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29,152,332.90
1,377,575,765.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35,469,067.60
1,380,626,824.77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鹏华证保分级份额净值1.222元,鹏华证保A份额净值1.022元,鹏华证保B份额净值1.422元;基金份额总额1,497,185,230.66份,其中鹏华证保分级份额1,260,255,472.66份,鹏华证保A份额118,464,879.00份,鹏华证保B份额118,464,879.0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85,890,903.72
-465,150,018.90
1.利息收入
273,619.08
464,248.6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73,619.08
464,248.6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437,191.11
-388,110,891.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3,865,703.67
-402,574,469.7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5,428,512.56
14,463,578.3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3,736,503.28
-79,024,604.1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17,972.47
1,521,227.95
减:二、费用
9,947,211.82
16,713,040.09
1.管理人报酬
6.4.8.2.1
6,871,668.95
10,683,251.55
2.托管费
6.4.8.2.2
1,511,767.15
2,350,315.33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1,191,450.74
3,208,757.0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372,324.98
470,716.13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5,943,691.90
-481,863,058.9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5,943,691.90
-481,863,058.99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84,203,303.63
493,372,462.16
1,377,575,765.7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5,943,691.90
75,943,691.9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28,853,663.55
146,779,211.66
375,632,875.2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22,212,174.46
254,800,629.55
677,012,804.01
2.基金赎回款
-193,358,510.91
-108,021,417.89
-301,379,928.8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13,056,967.18
716,095,365.72
1,829,152,332.9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60,462,406.11
1,307,418,800.94
2,967,881,207.0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81,863,058.99
-481,863,058.9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59,806,439.56
-213,615,475.59
-673,421,915.1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69,205,208.64
185,416,900.39
554,622,109.03
2.基金赎回款
-829,011,648.20
-399,032,375.98
-1,228,044,024.1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00,655,966.55
611,940,266.36
1,812,596,232.9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第149号《关于核准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88,452,557.1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2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8,527,933.7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5,376.5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基础份额”)、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A份额”)、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B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本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基础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A份额与B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础份额与A份额、B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础份额按照2份基础份额对应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份额与B份额按照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对应2份基础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2份基础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A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份额与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份额持有人。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