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6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6日生效。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深圳市万科前海公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基金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及本公司、深圳万科、项目公司就本基金签署的《关于深圳市万科前海公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基金在对项目公司增资完成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户于2015年8月18日收到了项目公司转入的自2015年1月1日至7月31日(增资完成日前一月月末)的全部营业收入(不含物业管理费)合计人民币57,293,042元。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不含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9,016,612元,其中处于装修免租期的租户有43户;自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不含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32,151,626元,其中处于装修免租期的租户有13户;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不含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6,124,804元,其中处于装修免租期的租户有7户。上述营运数据未经审计。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