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销售适用性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9月18日起,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规则进行变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原规定为: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二、上市交易的规则:3、本基金最小买入申报数量为10,000份。”现变更为: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二、上市交易的规则:3、本基金最小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
同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在上市前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前基金总资产净值/折算后基金总份额。
举例:假设本基金折算基准日的总份额为30亿份,总资产净值为30.36亿元,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元/份,投资者A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为100,000份,资产为101,2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份额净值及资产情况如下: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A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0/100=1,000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3,036,000,000/(3,000,000,000/100)= 101.200元/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A的资产总值=1,000*101.200=101,200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A持有的基金份额、份额净值及资产总值折算前后对比:
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 资产总值
折算前 100,000份 1.012元/份 101,200元
折算后 1,000份 101.200元/份 101,200元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