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2017年9月26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系统处理逻辑调整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7〕131号),中登公司将于2017年9月29日起调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的场内份额过户日期登记规则,根据其最新的业务规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以中登公司为注册登记机构的下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内份额持有期规则将于2017年9月29日起做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1 160706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300
2 160716 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嘉实50
3 160722 嘉实惠泽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惠泽
4 160718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 嘉实多利
150032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健收益类份额 多利优先
150033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积极收益类份额 多利进取
5 160720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 中期企债
6 160717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恒生H股
7 160719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嘉实黄金
8 160723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嘉实原油
二、中登公司调整内容
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内份额(登记在投资者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场内份额”)不记录原始过户日期,持有期固定为一天。自2017年9月29日起,场内份额开始记录原始过户日期,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内,下同)的份额继承过户日期。9月29日当日场内相关业务过户登记处理完毕后,全部场内份额(包括以往未记录原始过户日期的份额以及当日过户的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9月29日当日发起的跨市场转托管申请,转托管成功后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
投资者份额的具体注册登记日期记录以中登系统记录为准。
三、招募说明书修改
因上述中登公司过户日期业务规则调整,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赎回费率”相关章节关于持有时间的表述将做如下修改或新增:
修改前: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修改后或新增: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引》,场内份额赎回不可按份额持有期分段设置赎回费率。场内份额记录过户日期后,场内份额赎回手续费用仍保持现行计算方式,按基金管理人在中登公司TA系统中设置的包含持有期为一天的费率段计收。后续中登公司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引》进行修订,同时调整赎回相关费用计算方式,具体调整方式另行通知。
有关上述中登公司业务调整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其官网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系统处理逻辑调整的通知》。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