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18年6月20日
公告日期:2018年6月14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3
二、基金概览3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4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7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8
六、基金合同摘要12
七、基金财务状况12
八、基金投资组合14
九、重大事件揭示17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17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17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18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8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以及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及交易代码:
场内简称:富国1000;交易代码:161039
6、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它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7、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
8、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的份额总额为512,114,043.76份。
9、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4元。
10、本次上市交易的份额总额:187,201,438.00份。
11、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2、上市交易日期:2018年6月20日
13、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募集情况
1、本基金注册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30号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25日
5、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场内、场外认购
7、发售机构:
(1)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2)场外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8、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认购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认购的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首次发行募集基金共计为人民币512,114,043.76元,其中净认购资金人民币512,011,341.26元已于2018年5月30日划至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03492300040027323的基金托管账户。另外,本基金有效认购款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02,702.50元(到期付息以2018年6月20日实际结息使用利率所计算的利息金额为准),该款项将于下一个银行结息日(2018年6月20日)后划入基金托管户。银行计提的利息与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根据基金合同计提的利息之间的差额计人民币950.56元,作为基金收入将于下一个银行结息日(2018年6月20日)后划入基金托管户。
10、基金备案情况
本基金于2018年5月30日验资完毕,2018年5月3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8年5月31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5月31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512,114,043.76份。
(二)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271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18年6月20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及交易代码:
场内简称:富国1000;交易代码:161039
5、本次上市交易份额:187,201,438.00份(截至2018年6月12日)
6、基金份额净值的披露:每个交易日的次日公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深交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8,576户(场外户数与场内户数之和),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59,714.79份。其中,场内基金份额持有户数为1,726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08,459.70份。
(二)持有人结构
1、截至2018年6月12日,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场内基金份额为27,773,597份,占本次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14.84%;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场内基金份额为159,427,841份,占本次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85.16%。
2、截至2018年6月12日,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如下:
项目 份额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富国1000份额 20,136.06 0.0039%
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三)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序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占场内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1 李忠民 20,001,166.00 10.68
2 宁波东华世润投资有限公司 10,000,777.00 5.34
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00,116.00 3.21
4 东莞市祥伦电子有限公司 5,000,388.00 2.67
5 韦海棠 2,000,116.00 1.07
6 王金梅 2,000,038.00 1.07
7 黄宇青 2,000,038.00 1.07
8 周颖丽 1,300,025.00 0.69
9 温文刚 1,250,060.00 0.67
10 李善平 1,100,072.00 0.59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本情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2018年3月31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二十五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信用研究部、固定收益策略研究部、多元资产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权益投资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战略与产品部、合规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固定收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信用研究部:建立和完善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开展信用研究等,为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提供研究支持;固定收益策略研究部:开展固定收益投资策略研究,统一固定收益投资中台管理,为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和执行提供发展建议、研究支持和风险控制;多元资产投资部:根据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契约要求,在授权范围内,负责FOF基金投资运作和跨资产、跨品种、跨策略的多元资产配置产品的投资管理;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有关量化投资管理业务;海外权益投资部:负责公司在中国境外(含香港)的权益投资管理;权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QFII、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保等)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机构业务部:负责年金、专户、社保以及共同基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广东营销中心、深圳营销中心、北京营销中心、东北营销中心、西部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负责公募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和媒介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理层研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整合的数据支持;合规稽核部:履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反洗钱、合规宣导与培训、合规监测等合规管理职责,开展内部审计,管理信息披露、法律事务等;风险管理部:执行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策略,牵头拟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开展风险识别、评估、报告、监测与应对,负责公司旗下各投资组合合规监控等;信息技术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文秘管理、公司(内部)宣传、信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公司有员工418人,其中67.3%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3、本基金基金经理
徐幼华,硕士,曾任上海京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数量研究员,2009年1月至2011年5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部数量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5月起任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0月起任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起任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任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任富国中证高端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5月起任富国港股通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兼任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方旻,硕士,自2010年2月至2014年4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量研究员;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任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1月起任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任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6月起任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任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5月起任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兼任量化投资副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共414只。
(三)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未收取任何费用,其他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设定的费率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6月12日资产负债表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18年6月12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5,472,284.74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56,8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60,826.2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103,653.06
资产合计: 512,536,764.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8,383.81
应付托管费 25,257.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付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15,391.77
负债合计: 209,033.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12,114,043.76
未分配利润 213,687.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2,327,730.91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512,536,764.06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2018年6月12日,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56,800,000.00 89.1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5,472,284.74 10.82
6 其他资产 264,479.32 0.05
7 合计 512,536,764.06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0,826.2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103,653.06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4,479.32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未持有指数投资股票。
(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截至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上市交易期间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文件
(二)《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四)《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