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永旭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1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年8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8月1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年8月1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年8月13日
注:(1)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场内简称:易基永旭)的第三个封闭期将于2018年8月12日到期,第三个开放期为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9月7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自2018年9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运作两年。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
(2)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本基金仅开通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若投资者需要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的转换,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场外基金份额的转换。
2.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运作两年,封闭期满后开放运作一段时间(每一开放期在5(含)至20(含)个工作日之间),开放期结束后再封闭运作两年,再进入开放期,依此循环。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9月7日为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后,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的价格。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5)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1)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06%
100万≤M<200万 0.04%
200万≤M<500万 0.02%
M≥500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场内、场外申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200万 0.4%
200万≤M<500万 0.2%
M≥500万 1000元/笔
(4)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杭州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财通证券、川财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信证券、联储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银河证券、浙商证券、中泰证券、长量基金、大泰金石、大智慧基金、蛋卷基金、泛华普益、好买基金、恒天明泽、虹点基金、汇成基金、汇付金融、凯石财富、肯特瑞基金、利得基金、联泰资产、陆基金、蚂蚁基金、诺亚正行、深圳新兰德、天天基金、同花顺、挖财基金、万得基金、万家财富、鑫鼎盛、一路财富、宜投基金销售、宜信普泽、奕丰金融、盈米财富、云湾投资、展恒基金、中信建投期货、中证金牛、众禄基金、众升财富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上述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享有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外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
7及以上 0%
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2)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
7-29 0.75%
30及以上 0%
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场外份额为转出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0.0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2%;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2%;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1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0.20%,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20%-0.02%=0.1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当本基金场外份额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
持有期限365-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20%,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计算(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3)本基金参加蚂蚁基金、宜信普泽、盈米财富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蚂蚁基金、宜信普泽、盈米财富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场外份额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场外份额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在场外持有本基金10,000份,持有20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75%,申购补差费率为0.2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75%=82.5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1,000.00-82.50)×0.20%÷(1+0.20%)=21.79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82.50+21.79=104.29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104.29=10,895.71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895.71÷1.020=10,682.07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场外份额开通与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础份额、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础份额、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础份额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础份额之间的转换。
注:本基金仅开通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若投资者需要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的转换,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场外基金份额的转换。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上述基金场外份额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河北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宁波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信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天风证券、西南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原证券、长量基金、创金启富、大泰金石、大智慧基金、蛋卷基金、泛华普益、富济财富、海银基金、好买基金、和讯信息、恒天明泽、虹点基金、汇成基金、汇付金融、凯石财富、肯特瑞基金、利得基金、联泰资产、蚂蚁基金、深圳新兰德、晟视天下、天天基金、通华财富、同花顺、挖财基金、万得基金、万家财富、鑫鼎盛、一路财富、宜信普泽、奕丰金融、盈米财富、云湾投资、展恒基金、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中证金牛、众禄基金、众升财富和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场外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场外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2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换转出或延缓支付。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含该日)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换转出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转入。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当一笔新的转换转入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或延缓支付转换转出款项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703室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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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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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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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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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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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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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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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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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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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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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民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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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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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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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李紫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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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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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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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北京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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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赵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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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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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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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东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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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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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杭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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