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包括C类人民币份额、C类美元份额,下同),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方案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增设C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012864)、C类美元份额(基金代码:012865),同时原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1126)、美元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719)分别变更为A类人民币份额(场内简称“标普医药”)、A类美元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每一份额类别内,根据申购、赎回计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基金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基金份额(特指美元现汇基金份额,下同)。A类人民币份额、A类美元份额、C类人民币份额、C类美元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所有类别的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合并投资运作,共同承担投资换汇产生的费用。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在未来市场和技术成熟时,本基金可增设美元现钞或其他外币种类的基金份额,通过指定的销售渠道接受投资者申购与赎回,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美元现钞或其他外币种类的基金份额申赎的原则、费用等业务规则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如下:
份额类别 A类人民币份额 C类人民币份额 A类美元份额 C类美元份额
基金代码 161126 012864 003719 012865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1元(直销中心为50,000元) 1元(直销中心为50,000元) 1美元(直销中心为100美元) 1美元(直销中心为100美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1元(直销中心为1,000元) 1元(直销中心为1,000元) 1美元(直销中心为100美元) 1美元(直销中心为100美元)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1份 1份 10份 10份
基金交易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1份 1份 10份 10份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0 0.35% 0 0.35%
2、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C类任一币种份额首笔申购当日为C类人民币份额和C类美元份额的首笔申购日,C类人民币份额于首笔申购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C类美元份额于首笔申购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美元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增设份额的费率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为:
持有时间(天)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0-6 1.5% 100%
7及以上 0 0
(3)管理费、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4、增设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增设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与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6、增设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C类人民币份额、C类美元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别与场外A类人民币份额、A类美元份额相同。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人民币,美元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美元。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净值;不同类别美元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为相应类别人民币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数额按照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美元估值汇率折算后的美元金额。
7、增设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王程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如本基金变更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1年7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附件:《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部分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30、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1、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美元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登记结算机构
32、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33、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4、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8、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基金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基金份额(特指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5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对于人民币基金份额,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4、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人民币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5、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人民币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本基金不支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登记系统或登记结算系统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
58、上市交易:指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人民币基金份额的行为
66、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为计算日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美元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30、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和/或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1、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A类人民币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A类美元份额、C类美元份额、C类人民币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33、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
34、开放式基金账户或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场外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其中场外A类人民币份额记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结算系统,场内A类人民币份额记录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并登记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A类美元份额、C类美元份额、C类人民币份额记录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并登记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系统
35、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本基金的场内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记录在该账户并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
3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9、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A类人民币份额和登记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下的C类人民币份额,A类美元份额、C类美元份额
50、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A类人民币份额
51、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每一份额类别内,根据申购、赎回计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基金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基金份额(特指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5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对于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7、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美元份额、C类美元份额和C类人民币份额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8、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本基金不支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或登记结算系统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
61、上市交易:指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行为
69、基金份额净值: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估值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A类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估值日A类基金份额余额为估值日A类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A类美元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估值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估值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C类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估值日C类基金份额余额为估值日C类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C类美元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估值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基金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基金份额(特指美元现汇基金份额,下同)。
本基金对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合并投资运作,共同承担投资换汇产生的费用。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相应币种的款项。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在未来市场和技术成熟时,本基金可增设美元现钞或其他外币种类的基金份额,通过指定的销售渠道接受投资者申购与赎回,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美元现钞或其他外币种类的基金份额申赎的原则、费用等业务规则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提前公告。 十、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每一份额类别内,根据申购、赎回计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基金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基金份额(特指美元现汇基金份额,下同)。
本基金对A类人民币份额、A类美元份额、C类人民币份额、C类美元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所有类别的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合并投资运作,共同承担投资换汇产生的费用。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相应币种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