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金融地产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161211
交易代码
161211(前端)
161212(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4月9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0,389,823.2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金地ETF)
基金主代码
159933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17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年10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力争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ETF份额可计入在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目标 ETF 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通过一级市场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开放日申购赎回情况,综合考虑流动性、成本、效率等因素,决定目标ETF的投资方式。此外,本基金还将适度参与目标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组合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就本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拟合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以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本基金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跟踪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95%×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
当预期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或因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求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就本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拟合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以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金融地产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洪渊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8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72,395.39
本期利润
-54,091,777.9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5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1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08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1,216,821.3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08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3%
0.78%
-1.36%
0.77%
1.23%
0.01%
过去三个月
0.63%
0.87%
-0.96%
0.83%
1.59%
0.04%
过去六个月
-11.19%
1.66%
-11.49%
1.55%
0.30%
0.11%
过去一年
-19.62%
2.11%
-19.79%
2.09%
0.17%
0.02%
过去三年
57.51%
1.93%
54.12%
1.93%
3.39%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0.81%
1.71%
12.87%
1.71%
7.94%
0.00%
注:1、本基金是以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指数基金为目标的联接基金,对目标ETF的配置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故以95%×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4月9日至2016年6月30日)
/
注:2013年11月5日起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变更为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本基金")。《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5日起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3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6年6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59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和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建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02-10
-
13
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上海博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数君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一维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 在经历了持续的货币宽松和各个地方对房地产的支持的政策之后,房地产销售回暖、新开工由负转正,宏观经济有企稳态势;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在煤炭、钢铁等行业取得一定成效。国际市场,英国公投脱欧,全球金融市场增加了不确定性。
1月份全球金融市场震荡,A股也难以幸免,2、3月份市场逐步企稳。1月份的下跌缘于市场本身高估值对于全球流动性收缩等利空因素的敏感反应,同时风险也得到较大的释放。2月份到6月份,指数基本上呈现震荡走势,结构性机会此起彼伏,新能源、禽类、有色、白酒等行业表现较好。
本基金遵循ETF联接基金的被动投资原则,力求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操作上力保基金的平稳运作,做好基金的日常风险管控工作。同时在组合投资管理上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研究应对成分股调整等机会成本、同时也密切关注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及相应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08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49%,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受报告期内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指数成分股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活动、部分利息股息收入及扣减费率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考虑稳增长的滞后效果,预计下半年经济增速与上半年大致持平或略有改善,而PPI同比增速的一路上行会给予企业盈利同比增速一定支持,有助于部分行业企业盈利预期的改善。下半年“资产荒”环境未变,股债两个市场再融资规模的收缩,使得可投资的风险资产进一步减少,大类资产配置中仍然有利于股权投资,权益类指数型基金的表现值得关注。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572,395.3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0,826,998.15元。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28,289,751.70
25,281,006.48
结算备付金
-
347,183.83
存出保证金
9,516.57
493,649.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4,005,469.25
455,989,709.51
其中:股票投资
10,200,068.33
18,331,433.20
基金投资
373,805,400.92
437,658,276.31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4,610.35
5,593.8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5,140.80
904,938.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12,324,488.67
483,022,081.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781,447.36
795,412.5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000.63
22,616.58
应付托管费
4,116.79
4,900.2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8,400.72
91,953.9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84,701.82
262,944.43
负债合计
1,107,667.32
1,177,827.78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340,389,823.20
354,215,906.15
未分配利润
70,826,998.15
127,628,347.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1,216,821.35
481,844,253.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2,324,488.67
483,022,081.29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081元,基金份额总额340,389,823.2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一、收入
-53,725,510.24
139,099,037.13
1.利息收入
171,142.00
568,684.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1,142.00
568,684.4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16,738.12
477,399,497.9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40,049.73
9,165,339.05
基金投资收益
286,838.04
467,783,170.37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36,473.57
450,988.5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3,519,382.60
-343,877,116.2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9,468.48
5,007,970.88
减:二、费用
366,267.75
4,878,530.31
1.管理人报酬
116,242.48
616,037.27
2.托管费
25,185.82
133,474.6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42,598.55
3,942,688.7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82,240.90
186,329.5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4,091,777.99
134,220,506.8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4,091,777.99
134,220,506.82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54,215,906.15
127,628,347.36
481,844,253.5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4,091,777.99
-54,091,777.9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826,082.95
-2,709,571.22
-16,535,654.1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2,626,096.28
3,949,146.15
26,575,242.43
2.基金赎回款
-36,452,179.23
-6,658,717.37
-43,110,896.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40,389,823.20
70,826,998.15
411,216,821.3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57,548,706.38
752,438,270.39
2,409,986,976.7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4,220,506.82
134,220,506.8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25,862,345.20
-367,803,048.00
-993,665,393.2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39,575,775.22
1,030,978,347.80
3,370,554,123.02
2.基金赎回款
-2,965,438,120.42
-1,398,781,395.80
-4,364,219,516.2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31,686,361.18
518,855,729.21
1,550,542,090.3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原基金")通过基金合同修订变更而来。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69号《关于核准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原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722,936,524.6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07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0年4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723,171,301.2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34,776.65份基金份额。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3年9月9日起至2013年10月18日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议生效。根据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合同》自2013年11月5日生效,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