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6
§5 托管人报告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7
§6 审计报告 17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7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7
§7年度财务报表 19
7.1 资产负债表 19
7.2 利润表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2
7.4 报表附注 23
§8投资组合报告 48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8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9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0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4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6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6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6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7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8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58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8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9
§11重大事件揭示 59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6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60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6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60
11.8其他重大事件 61
§12备查文件目录 62
12.1 备查文件目录 62
12.2存放地点 62
12.3查阅方式 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
场内简称
深证100
基金主代码
161227
交易代码
161227(前端)
161228(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转型日
2015年8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8,863,630.0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深证100 价格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深证100 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加上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轧差合计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基准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
当预期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特殊情况(如股权分置改革等)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郭明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8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
518035
100140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易会满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8月14日(基金转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1,763,532.99
722,242,060.59
本期利润
-139,798,951.05
-1,143,084,947.9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666
-0.523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9.35%
-58.1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58%
1.9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43,283,706.58
-205,271,112.0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432
-0.206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17,994,814.04
1,002,643,395.8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72
1.00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1.89%
1.9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35%
0.84%
-2.94%
0.83%
0.59%
0.01%
过去六个月
1.63%
0.91%
-1.03%
0.90%
2.66%
0.01%
过去一年
-13.58%
1.75%
-15.64%
1.57%
2.06%
0.18%
自基金转型起至今
-11.89%
2.06%
-19.25%
1.87%
7.36%
0.19%
注:1、本基金由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14日转型而成,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转型前后不变。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与转型前相同,为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8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93.27%,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6.97%,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
注:本基金由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14日转型而成。因此本基金2015年度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自2015年8月14日起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6年12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63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建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09-26
-
14
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上海博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数君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一维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房地产销售回暖,新开工由负转正,基建投资逐步加码,宏观经济企稳。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在煤炭、钢铁等行业取得一定成效。资本市场震荡较大,股票市场经历年初熔断,债券市场在年末也大幅调整。与国内资本市场的宽幅震荡相比,海外市场却相对强势,原油和基本金属价格触底回升,美元指数2003年之后首度重回100,美国三大股指也均创出了历史新高。
基金投资操作上,作为指数基金,投资操作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为主,研究应对成分股调整、成分股停牌替代等机会成本、同时密切关注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及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872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58%,同期业绩基准为-15.64%。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基准收益率,主要受报告期内基金的申购赎回活动、指数成分股的调整及部分利息股息收入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国内基建投资有望持续加码,房地产投资预计持平,国内经济继续企稳回升。供给侧改革在更多行业展开,企业盈利有望继续回升。宏观经济将整体保持平稳,上下游价格的上涨和传递需要密切关注,货币政策的边际收缩以及流动性的动向也是影响股市的重要因素。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充分发挥监察稽核工作的作用,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有效性,为公司业务规范运作提供保证和支持,确保公司的业务运作能切实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充分意识到投资业务规范化的重要性,秉承瑞银集团重视风险重视管理的风控风格:"将风险纳入全面、系统的管理流程中,以风险管理促业务发展",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应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在公司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围绕业务风险点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除开展日常的控制和监督工作外,本年度还重点安排对投资管理、公平交易管理以及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核心业务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自查,并对其它相关业务也安排了定期检查或专项审计,力争使公司的管理措施健全、有效。
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司投资管理等重要业务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多环节控制,分别示例介绍如下:
事前审查审核: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将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规定的各种投资禁止、投资限制和定量化监控指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阀值设置,基金投资如果超出限制,系统将拒绝执行指令并及时报警;在公司办公系统中建立研究报告质量控制、股票出入库调整、交易对手授信、询价、一级市场申购、投资授权、重大决策等常规性投研交相关的流程控制措施,明确审核人员以及审核责任,相关业务必须经过预先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才能执行;非常规性的业务,由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按一事一议的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业务风险以及控制措施后执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基金宣传材料等对外披露信息文稿,在上报核准和对外发布前必须经过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和督察长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事中实时监控:交易部设立实时监控岗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结合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等确定的控制要求,对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进行执行前的审查,发现违法违规和越权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监察稽核部、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借助自行开发的盘中监控系统对基金当日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借助办公系统中的业务审批流程,对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实行实时监控;运营部门也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对银行间、一级市场等特殊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执行异常问题的及时报告机制。
事后检查督促:交易部每日对当日交易行为进行总结和报告,相关交易结果由基金经理进行确认;运营部结合每日估值结果对投资超标等行为进行提示;监察稽核部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稽核结合,并以现场稽核为主的方式对基金投资进行检查。非现场稽核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定期对期间内的交易行为进行稽查,从中分析是否有违规交易行为。现场稽核主要是对公司各业务环节进行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对主要业务部门及重点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监督整改。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41,763,532.9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43,283,706.58元。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0366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