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1622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12月1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7,162,572.7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集中投资于行业中的首选企业,分享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自主创新,力争获取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各个行业中的首选企业并集中持有,充分分享各个首选企业在行业中的优势所带来的超额回报。
本基金采用灵活配置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管理模式,挑选出当前景气行业(如果行业内部差异性较大,将对行业进行进一步细分),借助首选企业评级标准,挑选出各行业中的首选企业,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从每个细分行业中挑选出来的企业不超过三家。
业绩比较基准
90%×富时中国A200 指数收益率+10%×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决定了基金属于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沛
林葛
联系电话
010-6657780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rm@mfcteda.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99
传真
010-66577666
010-681218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 www.mfcted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02,688.35
本期利润
37,846,238.8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1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9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1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49,728,453.3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61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7.09%
0.76%
4.03%
0.62%
3.06%
0.14%
过去三个月
4.01%
0.80%
6.80%
0.56%
-2.79%
0.24%
过去六个月
8.99%
0.74%
11.39%
0.51%
-2.40%
0.23%
过去一年
8.10%
0.79%
17.11%
0.58%
-9.01%
0.21%
过去三年
42.97%
2.13%
56.67%
1.56%
-13.70%
0.5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9.04%
1.81%
86.39%
1.66%
22.65%
0.1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0%×富时中国A200 指数收益率+10%×同业存款利率。
富时中国A200 指数是新华富时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200 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因此,本基金选择富时中国A200 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天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勋
本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
2014年11月21日
-
11
2006年7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组长;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组长;2010年4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现任研究部副总监; 具备11年证券从业经验,11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5次,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整体经济形势延续了去年4季度以来的强劲态势,持续超出市场年初预期。具体表现为:工业增加值持续改善且维持了较高的增速,企业盈利持续改善,通胀维持在较低水平(低于市场预期水平),经济增长速度好于市场前期预期。较好的经济数据,给予了管理层更多的决策空间,政策持续围绕“资产脱虚向实”发力,1季度宏观主线是改革(供给侧和国企混改),2季度宏观主线是控风险(金融去杠杆)。上半年虽然间杂着美国加息、东北亚政治危机、欧洲部分国家大选等不确定因素,但全球经济整体表现稳中有进。
上述经济和政策的组合,使得A股市场上半年出现两个半场,年初以钢铁、水泥化工、造纸为代表的中游产业表现较好;而后在房地产数据超预期的背景下,地产产业链(家具、消费建材、家电等)表现优异,并带动GARP品种走强,实现了该类品种估值体系的进一步抬升;进入二季度,金融去杠杆,利率上行,价值白马股成为市场首选。
本基金上半年以均衡配置为主,降低组合的风险暴露度,在选股方面尽量规避不确定,表现中规中距。未来看,本基金将坚持中长线投资理念,配置核心将继续集中在价值蓝筹(低估值、高ROE)和中估值成长两个维度,拉长投资视角,降低短期基于概念和博弈的操作,力争为投资人提供稳定持续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61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9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3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经济的韧性可能要继续好于市场的预期。首先,国内市场的供给侧改革和国际市场中欧美经济的持续复苏,创造了比较有利的经济发展环境;其次,国内经济过去两年主要靠基建投资拉动,房地产投资和制造业投资表现低迷,伴随着房地产去库存进入尾声和制造业盈利复苏,房地产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可以为经济增长给予更多的支持;最后,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维持大局稳定将继续成为现实的选择,确保了在政策方面难以出现激进的行为(过紧的货币和财政政策都不现实)。
上述宏观背景决定了:企业盈利有较好的保障,市场流动性不会大幅度收紧,财政政策将继续维持。这些因素都有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因此,我们对市场相对乐观,认为结构性机会将继续存在。
就投资机会而言,相较于上半年显著的蓝筹龙头风格,我们认为下半年机会将比上半年更加均等,优选个股成为重中之重:1)价值股在下半年存在估值切换的可能,继续保留消费股和金融股的底仓配置;2)经济态势的维持有利于周期股行情波动中持续,优选铝、钢和稀有金属;3)成长股继续分化,优选有核心竞争力、估值业绩匹配的个股。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004,967.74
317,631,995.57
结算备付金
1,015,100.72
1,367,603.84
存出保证金
283,997.01
336,603.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45,348,244.78
269,898,826.05
其中:股票投资
419,169,064.78
245,443,826.0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6,179,180.00
24,45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552,513.41
825,155.9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0,814.06
118,006.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54,255,637.72
590,178,191.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021,095.08
22,880,428.89
应付赎回款
192,084.80
10,972,186.76
应付管理人报酬
537,197.59
866,892.66
应付托管费
89,532.93
144,482.1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67,679.25
825,938.63
应交税费
20,915.20
20,915.2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8,679.51
440,964.24
负债合计
4,527,184.36
36,151,808.4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87,162,572.73
519,834,087.87
未分配利润
62,565,880.63
34,192,295.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9,728,453.36
554,026,382.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4,255,637.72
590,178,191.3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616元,基金份额总额387,162,572.7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43,722,608.20
-137,834,638.41
1.利息收入
444,712.78
504,192.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8,110.41
187,875.72
债券利息收入
284,289.87
316,317.2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12.50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154,719.43
-121,335,991.6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027,416.23
-123,749,822.2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350.00
-68,276.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128,653.20
2,482,107.3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848,927.15
-17,013,307.08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74,248.84
10,467.37
减:二、费用
5,876,369.40
6,798,735.94
1.管理人报酬
3,402,184.71
3,356,980.58
2.托管费
567,030.76
559,496.82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688,750.11
2,673,819.38
5.利息支出
9,572.20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572.20
-
6.其他费用
208,831.62
208,439.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846,238.80
-144,633,374.3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846,238.80
-144,633,374.3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19,834,087.87
34,192,295.00
554,026,382.8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37,846,238.80
37,846,238.8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2,671,515.14
-9,472,653.17
-142,144,168.3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1,028,086.24
9,143,335.85
90,171,422.09
2.基金赎回款
-213,699,601.38
-18,615,989.02
-232,315,590.4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7,162,572.73
62,565,880.63
449,728,453.3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8,626,495.41
327,050,811.50
725,677,306.9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44,633,374.35
-144,633,374.3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2,911,750.58
-30,804,288.07
-113,716,038.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599,117.85
4,649,945.78
17,249,063.63
2.基金赎回款
-95,510,868.43
-35,454,233.85
-130,965,102.2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5,714,744.83
151,613,149.08
467,327,893.9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7号《关于同意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9日更名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538,826,891.8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7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540,342,977.4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16,085.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2010年3月17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名称的公告》,本基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更名为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20%,权证占基金资产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的0%-20%,并保持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