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02月09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9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5]156号)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
年11月3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兴证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
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
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
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
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
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
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的投资”相关内容。
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和基金业绩相关内容。
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4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7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48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8
十、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 61
十一、基金的投资 ............................................................................................... 62
十二、基金的业绩 ............................................................................................... 75
十三、基金的财产 ............................................................................................... 76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77
十五、基金的收益和分配 ................................................................................... 83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4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6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87
十九、风险揭示 ................................................................................................... 93
二十、基金合同的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98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00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3
二十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1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3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5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2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指2004年8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并于2004年8月17日起施
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招募说明书:指《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托管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指《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的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是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服务代理人:指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条件并与本基金管理
人签订了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销售服务代理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其
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的可投资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并依据本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取得并持有本
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
场所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
上市交易的场所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
基金合同的生效:指本基金募集完成,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本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的终止:指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
时,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本基金合同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募集期限:指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本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
段,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日常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
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发售: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
场外认购: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场内认购: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申购:指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其
所持基金份额的行为
上市交易: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
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
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
系统内转托管: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
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时
的情形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
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指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本基金资产总值减去本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行为
流动性受限资产: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本基金份额及其变更
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的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人的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证券的账户,包
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
册登记人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
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相关
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无人为破
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动乱或瘟疫等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30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 系 人:何佳怡
联系电话:021-2039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
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
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
元,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
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
号),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
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
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2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旗下已管理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
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
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
金、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稳益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祥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
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瑞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价
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优选进取
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兴全恒祥8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安泰稳健养老目标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合兴两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共37
只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设有分
公司,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下
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风险管
理部、合规管理部、投融资业务审批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基金管理部、
研究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FOF 投资与金融工程部、养老金管理部、交易
部、市场部、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营销服务部,随着公司业务发展
的需要,将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概况
杨华辉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966年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
任福建省税务局南平分局科员,兴业银行上海证券业务部负责人,兴业证券上海业
务部经理,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
长,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兴证(香
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庄园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现任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副
理事长。
边维刚先生,董事,1970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货
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反洗钱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定评估处处长、
反洗钱处处长,兴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董事、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巴斯·尼尔文先生(Bas Nieuwe Weme),董事,1972年生,荷兰国籍,法学硕
士。历任ING投资管理公司(美洲)管理委员会成员(纽约、亚特兰大、哈特福德)、
机构销售和客户服务主管,沃亚金融投资管理公司(纽约)管理委员会成员兼客户
组全球主管,保德信金融公司全球投资管理客户组和机构关系组全球主管等职务。
现任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全球
行政总裁,兼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务。
万维德先生(Marc van Weede),董事,1965年生,荷兰国籍,文学硕士。历任
Forsythe International N.V.财务经理,麦肯锡咨询公司全球副董事,荷兰全球人寿保
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全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
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发展负责人,兼任法国邮政银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等
职务。
简·丹尼尔女士(Jane Daniel),董事,1969年生,英国国籍,具有英国特许银
行家协会(ACIB)资质和苏格兰特许银行家协会(FCIBS)会员资格。历任国民西
敏寺银行高级经理,苏格兰皇家银行国际银行业务首席运营办公室全球控制主管(董
事总经理),天利投资运营与企业风险全球主管兼欧洲、中东、非洲地区首席风险官
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首席风险及合规官,兼任
全球人寿资产管理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陆雄文先生,独立董事,1966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复旦大学市场营销系主
任、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钢股份独立董事、摩根士
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
发硅谷银行独立董事、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上海长三角商业创新研究院理事。
卢东斌先生,独立董事,1948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共吉林省延吉市委办
公室常委秘书,延边大学教师,日本东海大学交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
院长等职务。已退休,现兼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
周鹤松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
员,三菱信托银行职员,通用电器资本总公司风险管理领导组成员。现任DAC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概况
黄奕林先生,监事会主席,1968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南方证券宏观研究部
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总部总经理等
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兴业证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总经
理、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非执行董事。
桑德.马特曼先生(Sander Maatman),监事,1969年生,荷兰国籍,经济学硕
士。历任荷兰Robeco鹿特丹投资公司固定收益经理,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首席财务
官及运营官。
秦杰先生,职工监事,1981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助
理经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董事会
秘书、合规管理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投融资业务审批部总监。
石峰先生,职工监事,1980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审计部审计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等职务。
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杨华辉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概况)
庄园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概况)
杨卫东先生,督察长,1968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
部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
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
司总裁,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兼市场部
总监、副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长。
董承非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理学硕士。历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趋势投资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兴全睿众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等职
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文惠女士,副总经理,1969年生,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泉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
海分公司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私人财富管理总部总
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机构
业务部总监兼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锦泉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职华安证券(原名为
安徽证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平安保险资产运营中心高级组合经理,平安资
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专户投资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专户投资经理。
詹鸿飞先生,副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