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场内简称:工银纯债)
基金主代码 1648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3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7,542,220.0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787,998.0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3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八次分红,2020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1月15日
除息日 2021年1月18日(场内) 2021年1月15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1月1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1年1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21年1月18日,场外除息日为2021年1月15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自主选择,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本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