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指数分级基金产品包括:
序号 产品名称 场内简称 母基金代码 A份额场内简称 A份额代码 B份额场内简称 B份额代码
1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传媒母基 164818 传媒A级 150247 传媒B级 150248
2 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环保母基 164819 环保A端 150323 环保B端 150324
3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高铁母基 164820 高铁A端 150325 高铁B端 150326
4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新能母基 164821 新能A级 150327 新能B级 150328
5 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500 164809 500A 150055 500B 150056
6 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0母基 164811 深100A 150112 深100B 150113
五、分级基金B类份额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