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关于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及上述公告,于2018年5月5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且之后不再恢复。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