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
东吴100
基金主代码
165806
交易代码
16580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9日
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77,266.4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4月27日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指数增强策略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的方法拟合、跟踪深证100价格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通过指数增强策略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徐军
田青
联系电话
021-50509888-830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xuj@sc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509666/400-821-0588
010-67595096
传真
021-50509888-8211
010-66275853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s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办公处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222,756.53
本期利润
587,182.2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6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3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08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016,595.2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0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于2012年3月9日成立。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7.75%
0.92%
8.27%
0.84%
-0.52%
0.08%
过去三个月
7.37%
0.85%
6.44%
0.83%
0.93%
0.02%
过去六个月
11.33%
0.79%
12.19%
0.79%
-0.86%
0.00%
过去一年
9.81%
0.85%
11.00%
0.85%
-1.19%
0.00%
过去三年
53.62%
1.92%
61.51%
1.78%
-7.89%
0.1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0.90%
1.66%
26.69%
1.58%
-5.79%
0.08%
注: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于2012年3月9日成立。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7日获证监基字[2004]32号开业批文,并于2004年9月2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所在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64967591。目前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控股70%和30%。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在泛资管大背景下,公司近年来推进公募基金、专户业务以及子公司业务协同发展,加快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性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
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公司整体资产管理规模为734.06亿元,其中公募基金247.63亿元,专户业务180.62亿元,子公司305.81亿元;旗下管理着25只公募基金,42只存续专户资产管理计划,88项存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形成了高中低不同风险层次的多元化产品线。
经过多年积累和布局,公司的公募业务已形成三大投研特色:1.权益投资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优质成长股的投资风格,把握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机遇;2.绝对收益提倡“用权益投资做绝对收益”的理念,借助量化模型进行择时和选股;3.固定收益以稳健为本,兼顾收益率和流动性,为大类资产配置提供基础性工具。
尤其是2015年以来,公司在成长股投资的传统优势基础上,引入了量化投资策略,发行了多只量化公募产品,并在业内率先成立了绝对收益部。
2017年,公司对投研模块进行了变革,引进了彭敢等公募行业领军人物,投研磨合红利已开始显现,尤其是固定收益投资崭露头角。据海通证券固定收益类资产业绩排行榜显示,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东吴基金旗下的固定收益类基金以2.44%的规模加权平均收益,位列98家入选基金公司的第六位。
今年以来,公司在固定收益领域获得了多个奖项,比如2016年度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东吴增利债券基金(《证券时报》)、2016年度最受欢迎债券类基金*东吴鼎利债券基金LOF(东方财富风云榜)等。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健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6月5日
-
10年
硕士,南开大学毕业。曾就职于海通证券;2011年5月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研究策划部研究员,现任基金经理,自2012年05月03日起担任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6月5日起担任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6年6月3日起担任东吴安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11日起担任东吴智慧医疗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其中,自2012年10月27日至2015年5月29日担任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9日担任东吴安盈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5日至2017年4月19日担任东吴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冰兵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3月9日
-
6.5年
南京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江苏省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东吴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系统工程师,自2003年10月参与我司筹建以来,一直就职于我司,其中2003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系统工程师,2010年7至今,一直从事研究工作,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2017年3月9日起担任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1、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研究策划部的研究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研究成果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发布,对所有产品组合经理开放;3、坚持信息保密,禁止在除统一信息平台外的其他渠道发布研究报告,禁止在研究报告发布之前通过任何渠道泄露研究成果信息。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95%置信区间下的假设检验分析,同时结合组合互相之间的输送金额总额、贡献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的可能。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经济整体保持平稳增长,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都有所上行;受益于海外经济增长及国内需求拉动,进出口数据较好;汇率趋于稳定。但是外部有美国加息及缩表预期,国内由于政府为了防范风险,加强银行监管,金融去杠杆,导致10年期国债利率较去年同期2.9%提升了0.7%,市场利率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叠加3月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包括银行对房贷的收紧,使市场产生流动性趋紧、经济下滑的预期,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市场存量博弈、经济下行预期及多次股灾导致风险偏好大幅降低,资金不断买入估值便宜、业绩确定的蓝筹白马龙头,其盈利能力在经过多年的行业去产能后不断增强,估值和业绩能够匹配;而很多所谓的成长股受到并购重组监管政策限制、IPO放开、商誉减值等影响,估值高、成长性差,出现戴维斯双杀;沪深与香港市场的连通进一步推动了蓝筹白马股价的上涨,使其大幅跑赢业绩差、流动性差的小股票。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采用复制指数配置与行业内量化选股的策略,密切跟踪指数,严格控制仓位,在日常的基金操作中积极应对申购赎回;并在个股配置上积极调整,进行适度偏离,加强家电、白酒、安防和医药等蓝筹白马的配置,降低基本面差、估值贵的股票仓位,获得较好超额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09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19%。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经济和市场运行形势,个人认为短期经济有韧劲,增长可能好于市场预期;经济转型以稳为前提,去杠杆将持续,流动性收紧预期或者外部事件将阶段性干扰市场,因此业绩的确定性尤其重要。中长期来看,经济转型势在必行,产业整合、转型升级必然加快,如国企改革等将是未来重点。随着产业发展成熟、增速放缓,行业竞争格局对企业盈利的影响更大,龙头公司将充分受益。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升,以及消费意愿的提升,消费将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推动力。鉴于十九大临近,在大会之前市场预计将整体较为稳定,呈现区间震荡的结构性行情。在投资的操作上轻指数、重个股,轻主题、重业绩,主要从未来业绩增速、业绩确定性、估值等多个维度选股,自下而上从中报中寻找有核心竞争力的、未来能够持续成长的公司,实现价值成长双轮驱动。自下而上从中报中寻找业绩超预期且未来成长能够持续的公司。
深证100指数行业分布均衡合理,指数成分股成长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中长期的投资价值明显。作为增强型投资的基金,本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基准指数的跟踪偏离、主动增强获取超额收益为投资目标,努力为投资者实现单位风险收益上的最优化。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公司设立基金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基金会计、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绝对收益部总经理、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相关业务人员、合规风控人员等组成,同时,督察长、相关基金经理、总裁指定的其他人员可以列席相关会议。
公司在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由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金融工程相关业务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及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金的估值方法的计算;公司副总经理、基金会计等参与基金组合估值方法的确定,复核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督察长、合规风控人员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事项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与监督。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估值的讨论,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约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因市场等原因,本基金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持续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正在拟定相关应对方案,本基金未出现基金持有人低于200人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05,648.98
1,237,801.43
结算备付金
7,776.93
5,214.60
存出保证金
1,187.80
1,991.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607,450.14
6,325,451.60
其中:股票投资
5,607,450.14
6,325,451.6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02.43
184.6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997.60
248,894.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224,163.88
7,819,537.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9,282.40
714,225.24
应付赎回款
4,590.05
1,536.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4,640.27
4,869.09
应付托管费
696.02
730.3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210.65
10,071.53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54,149.27
180,005.79
负债合计
207,568.66
911,438.1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977,266.45
6,361,370.37
未分配利润
1,039,328.77
546,729.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16,595.22
6,908,099.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24,163.88
7,819,537.85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09元,基金份额总额4,977,266.45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838,854.17
-2,317,023.07
1.利息收入
1,856.15
4,023.3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856.15
4,023.3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026.92
-41,112.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662.57
-129,157.9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8,689.49
88,045.5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09,938.77
-2,281,161.0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032.33
1,226.98
减:二、费用
251,671.93
294,041.69
1.管理人报酬
27,976.46
62,381.15
2.托管费
4,196.44
9,357.1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4,787.49
12,904.0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04,711.54
209,399.32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87,182.24
-2,611,064.7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87,182.24
-2,611,064.76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361,370.37
546,729.37
6,908,099.7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87,182.24
587,182.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84,103.92
-94,582.84
-1,478,686.7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49,958.44
132,046.95
1,082,005.39
2.基金赎回款
-2,334,062.36
-226,629.79
-2,560,692.1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977,266.45
1,039,328.77
6,016,595.2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858,737.23
3,882,074.78
15,740,812.0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611,064.76
-2,611,064.7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70,207.53
-131,435.01
-701,642.5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34,306.33
78,850.76
1,013,157.09
2.基金赎回款
-1,504,513.86
-210,285.77
-1,714,799.6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288,529.70
1,139,575.01
12,428,104.7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炯______ ______吕晖______ ____沈静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1]1278号《关于核准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85,199,023.48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 +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声明: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