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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应当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2月24日,并于2022年2月25日进入清算程序。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扩位简称:中欧信用LOF;基金代码:166012)将于2022年2月25日开始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