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64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安
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12月17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0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
A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
(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126 166401
截止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1.124 1.11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元)
15,174,983.65 2,351,996.94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元)
4,552,495.10 705,599.08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额)
0.55 0.55
注: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截止2020年12月17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7,526,980.59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3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5,258,094.18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12月28日
除息日 2020年12月29日(场内) 2020年12月28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12月31日(场内) 2020年12月30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0年12月2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
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0年12月29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
份额进行确认,2020年12月3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公告发布当天(2020年12月24日)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8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3.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4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