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68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8日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1,795,287.8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挖掘运用经济发展新思维与社会发展新思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上市公司的投资机会,在科学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主要通过资产配置策略与股票选择策略,优选运用新思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上市公司股票,在科学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构建投资组合,以充分分享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成果,实现组合资产中长期持续稳定增值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郭乐琦
罗菲菲
联系电话
021-60350812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guoleqi@zsfund.com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9-908/021-60359000
95568
传真
0571-28191919
010-58560798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zs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75,186.75
本期利润
-5,899,476.8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4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9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7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7,283,743.6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71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9,079,031.4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717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79%
1.24%
-4.05%
0.70%
-2.74%
0.54%
过去三个月
-1.44%
1.03%
-4.86%
0.63%
3.42%
0.40%
过去六个月
-2.72%
0.97%
-5.94%
0.64%
3.22%
0.33%
过去一年
-0.81%
0.83%
-0.72%
0.52%
-0.09%
0.31%
过去三年
5.79%
1.35%
-6.52%
0.82%
12.31%
0.5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45.02%
1.26%
36.04%
0.81%
108.98%
0.4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55%、4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生效时间已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从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9月7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12号)批准,于2010年10月21日成立。公司股东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四家股东各出资7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
截至2018年6月30日,浙商基金共管理十五只开放式基金——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倪权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 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5年3月30日
-
7
倪权生先生,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平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公平交易制度。在投资决策层面,本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管理、独立决策;在交易层面,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监控和评估层面,本公司金融工程小组将每日审查当天的投资交易,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1季度,市场对宏观经济和股票市场的预期差异较大,从股票市场来看,也表现为板块之间的快速轮动。期间,贸易战的干扰也对海外和国内市场造成阶段性影响,导致市场始终处于一个争议和趋势不明确的状态。我们认为在供给侧改革影响边际下降、地方融资收紧、贸易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影响下,今年经济增长存在一定压力。从组合操作来看,一季度主要以银行、医药、游戏、保健品等行业为主,并在石化产业链、建筑建材、半导体等领域有一定布局。
一季度末,我们重新梳理了宏观策略,基于对非标规模等数据的跟踪和分析,我们认为周期类行业在今年景气度虽然有可能保持不错的盈利水平,但边际有可能会走弱。通过对相关指标和政策的梳理,已经初步判断,在严厉的金融去杠杆环境下,今年中国经济增长会存在一定压力,二季度的月度宏观数据逐步验证了我们的推断。未来几个季度,随着贸易摩擦导致出口放缓,同时,棚改货币比例下调,导致国内三至五线城市房地产需求求下滑,可以预见,经济增长压力会进一步加大。
在组合持仓领域,我们挑选具有估值安全边际的优质公司。如优质仿制药,受益于一致性评价等政策,优秀公司的份额将会进一步提升。而在游戏、保健品、OTC药等领域,随着居民收入提高,居民对健康和娱乐需求不断提升,同时消费者的认知度和需求水平不断提高,真正能够提供优质产品的企业将会获得更高市场份额。另外,在产业角度,我们布局了一些在产业内具备竞争优势以及一些未来有望受益产业升级行业的公司,如半导体设备、电子、纺织服装,这类企业在产品品质、成本控制方面的优势已经被证明,估值较低,具备安全边际。到二季度末,A股主要配置医药(优质仿制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白酒、保健品、乳制品)、纺织服装、半导体等领域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71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9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下半年的经济,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判断。基建,走弱趋势明显,中长期亦不支持持续扩张。地产,销售确定回落,投资中性偏悲观。制造业,投资平稳,结构优化,企业盈利维持高位。消费,数据疲软,地产挤占效应明显。出口,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但对于流动性,我们认为无需过度悲观。金融去杠杆已取得实质性成果,资管新规已有缓和。收入分配/劳动生产率提升系统性压低通胀,需求角度看,通胀难以系统性上升,但原油、农产品供给端因素导致的风险仍然值得关注。汇率方面,跨境资本流动压力减弱,人民币有贬值压力。另外,由于实体融资下滑,特别是吸收资金体量较大的地产基建,因此金融市场流动性不悲观。
对于权益投资来看,我们认为经济下行有底、宽松货币政策下,权益市场不悲观。当前市场估值分布底部特征明显,短中长期视角权益资产均具有相当吸引力。但并不看好系统性的权益机会,仍需从细分领域寻找投资机会。避开前述的几个经济风险维度,我们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大健康、养老领域,收益老龄化和居民健康的需求升级。受益工程师红利和产业升级政策驱动,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半导体/电子原材料等领域。收益通信网络升级,5G产业链值得关注。尽管消费数据压力较大,但是自下而上来看,大消费领域仍然可以挖掘机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的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未进行收益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 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77,416,719.66
160,379,465.15
结算备付金
503,524.48
214,381.35
存出保证金
233,058.71
466,385.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37,568,422.44
227,622,921.72
其中:股票投资
137,568,422.44
227,622,921.7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10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14,767.07
36,978.3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112.20
6,609.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215,749,604.56
488,726,741.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830,885.32
101,152,943.73
应付赎回款
21,755.52
9,033.70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3,874.86
547,837.27
应付托管费
45,645.79
91,306.2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348,431.38
606,868.79
应交税费
25,605.30
25,605.3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124,374.91
110,018.05
负债合计
6,670,573.08
102,543,613.0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21,795,287.84
218,854,845.39
未分配利润
6.4.7.10
87,283,743.64
167,328,283.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9,079,031.48
386,183,128.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5,749,604.56
488,726,741.76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717元,基金份额总额121,795,287.84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2,048,644.36
-2,347,958.93
1.利息收入
437,958.05
2,147,103.4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392,542.52
1,286,146.8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5,415.53
860,956.5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451,811.30
-14,844,067.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2,572,999.41
-23,288,541.2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1,878,811.89
8,444,473.7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7,074,663.61
9,496,439.0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136,249.90
852,566.11
减:二、费用
3,850,832.50
15,763,606.92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2,236,700.50
10,536,673.42
2.托管费
6.4.10.2.2
372,783.40
1,756,112.23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交易费用
6.4.7.19
1,138,731.04
3,340,319.4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4.7.20
102,617.56
130,501.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899,476.86
-18,111,565.8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899,476.86
-18,111,565.85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8,854,845.39
167,328,283.32
386,183,128.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899,476.86
-5,899,476.8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7,059,557.55
-74,145,062.82
-171,204,620.3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08,270.52
1,121,558.84
2,629,829.36
2.基金赎回款
-98,567,828.07
-75,266,621.66
-173,834,449.7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1,795,287.84
87,283,743.64
209,079,031.4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94,770,341.82
674,353,721.55
1,569,124,063.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111,565.85
-18,111,565.8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32,906,183.34
-172,603,486.24
-405,509,669.5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1,522,201.98
135,737,877.67
317,260,079.65
2.基金赎回款
-414,428,385.32
-308,341,363.91
-722,769,749.2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61,864,158.48
483,638,669.46
1,145,502,827.9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聂挺进______ ______唐生林______ ____唐生林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1] 2041 号文) 批准,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8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784,917,869.7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30% - 80%,其中投资于受益于新思维理念的行业或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20% - 7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债券投资部分为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8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会计差错。
税项
根据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