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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 年 12 月 29 日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18 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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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13年8月12日成立,
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新的基
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或“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就基金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事宜提前进行公告,具体终止运作
日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予以确定:(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
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
额低于2亿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截至2021年12月24日(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
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
额低于2亿元,因此,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于2021
年12月25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关
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以2021年12月27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1年12月28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
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9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场内简称 民生添利定开
基金主代码 166904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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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第二个封闭期起,其封
闭期为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
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
与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14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基金份额总额 9,069,948.27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资产风险、适度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
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平稳
增值,争取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基
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政策走向等宏观
层面信息和个券的微观层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同时为
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
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将适当的采取期
限配置策略,即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平均剩余存续
期限与基金剩余封闭期限进行适当的匹配,实施积极的
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做出投资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
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A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904 166905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5,594,393.37 份 3,475,554.90 份
注:本基金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730 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新的基金合同
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生效。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1、 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13年8月12日成立,
后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新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本基金为契
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740,312,634.9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设银行”)。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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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中的公司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
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本基金是纯债券型基金,不通过任何方式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分离
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但在开放期前一个月和后一
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前述现金
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 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
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
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就基金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事宜提前进行公告,具体终
止运作日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予以确定:(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
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
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24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为维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基金合
同》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25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关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 清算起始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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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25日刊登的《关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于2021年12月27日终止运作,于2021年12月
28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间为自2021年12月28日(清算起始日)至2021年12月29
日(清算结束日) 止期间。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0,006,972.15
存出保证金 6,124.70
应收利息 9,456.18
应收申购款 17,393.68
资产合计 10,039,946.71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502,984.7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2,583.72
应付托管费 26,516.7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87.61
应付交易费用 5,099.52
应付税费 30,640.29
其他负债 165,045.68
负债合计 1,864,058.2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069,948.27
未分配利润 -894,059.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75,888.44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10,039,946.71
注 1:于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A 基金份额为 5,594,393.37 份,
份额净值人民币 0.912 元,资产净值为 5,101,310.26 元;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C 基金份额为
3,475,554.90 份,份额净值人民币 0.885 元,资产净值为 3,074,578.18 元。
注 2: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
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由于报告
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只列示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资产负债表,不列示比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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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清算情况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及于清算期间的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
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10,006,972.15 元,是存
储于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的活期银行存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为
人民币 8,513,888.63 元。
(2)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6,124.7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6,124.70 元。
(3)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9,456.18 元,截
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9,631.30 元。
(4)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393.68 元。
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清算起始日)收讫。
3、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502,984.71 元。该款
项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清算起始日)支付人民币 576,203.60 元,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
结束日)支付人民币 926,781.11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 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0.00 元。
(2)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32,583.7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该款项尚未支付。
(3)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6,516.74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该款项尚未支付。
(4)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187.61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该款项尚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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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5,099.52 元。该款项
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清算起始日)支付人民币 2,79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
结束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2,309.52 元。
(6)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人民币 30,640.2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该款项尚未支付。
(7)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65,045.68 元,为预提的
律师费、审计费、信批费、中债登账户维护费、手续费及应付赎回费。其中,律师费为人民币
15,000.00 元,该款项将于收到律师所付费通知书后支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25,000.00 元,该款项
将于收到审计所付费通知书后支付;信批费为人民币 120,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
算结束日)该款项尚未支付;中债登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4,5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清算起始日)支付完毕;手续费为人民币 348.1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
日)已支付人民币 5.00 元;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197.4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
日)已支付完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60,343.19 元。
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一、2021 年 12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基金净资产 8,175,888.44
加: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利息收入(注) 175.12
二、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基金净资产 8,176,063.56
注: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清算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1年12月29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余净资产为人民币
8,176,063.56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
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1年12月30日(含)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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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