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和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运作分级份额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
场内简称:一带一A
基金代码:150275
2、基金名称: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
场内简称:一带一B
基金代码:150276
3、终止上市日: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和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140号)。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和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
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和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将折算为安信一带一路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安信一带一路份额或将场内安信一带一路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和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安信一带一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安信一带一路份额。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或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安信一带一路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或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或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安信一带一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或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安信一带一路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或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的份额数×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或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的折算比例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安信一带一路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停止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本基金安信一带一路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当日,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五、《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和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终止运作后,《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一日(2021年1月1日)《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