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基金基本情况
项目
数值
基金名称
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一带一路
场内简称
基金主代码
16820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5-14
基金管理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6,651,595.88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05-22
下属3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一带A
一带B
一带一路
下属3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下属3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265
150266
168201
报告期末下属3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8,412,395.00
98,412,395.00
109,826,805.88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严格的投资程序,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实现对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虽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融一带一路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
中融一带一路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
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裴芸
林葛
联系电话
85003300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peiyun@zr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010-85003210
95599
传真
010-85003386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7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100005
100031
法定代表人
王瑶
周慕冰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zr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7层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报告期(2017-01-01 至 2017-06-30)
中融一带一路
一带A
一带B
一带一路
本期已实现收益
-22,125,304.92
本期利润
-984,539.5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27 %
-%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65 %
-%
-%
-%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2017-06-30)
中融一带一路
一带A
一带B
一带一路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02,135,305.4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637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7,627,588.1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99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2017-06-30)
中融一带一路
一带A
一带B
一带一路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9.18 %
-%
-%
-%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B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A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B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C
注:注: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31日,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上海融晟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注册资金11.5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37只基金,包括中融增鑫定期开放债券、中融货币、中融国企改革混合、中融融安混合、中融新机遇混合、中融一带一路、中融银行、中融新动力混合、中融钢铁、中融煤炭、中融融安二号保本、中融新优势混合、中融稳健添利债券、中融新经济混合、中融日盈、中融产业升级混合、中融融丰纯债、中融融裕双利债券、中融竞争优势、中融融信双盈、中融强国制造混合、中融现金增利货币、中融银行间3-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中融银行间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中融鑫回报混合、中融银行间0-1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中融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中融恒泰纯债、中融量化多因子混合、中融鑫思路混合、中融物联网主题、中融量化智选混合、中融盈泽债券、中融盈润债券、中融恒瑞纯债、中融量化小盘股票、中融睿丰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菲
中融一带一路、中融银行、中融钢铁、中融煤炭、中融量化多因子混合、中融量化小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量化投资部负责人
2015-05-14
-
8年
赵菲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年限8年。2008年8月至2011年5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衍生品投资总部投资经理、2011年5月至2012年11月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结构产品投资部专户投资经理。2012年11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量化投资部总监及基金经理,于2015年5月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环节,通过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各方面措施确保了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投资组合,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公平对待,未发生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A股呈大小盘分化格局,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上涨3.16%。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采取完全复制的被动式指数基金管理策略。虽然申赎等因素对指数基金管理带来了一定影响,本基金仍保持了对指数的有效跟踪。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融中证一带一路基金份额净值为1.19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保持稳定但下行压力加大,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品增速等各项宏观经济指标见顶回落,CPI虽维持低位但在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宜紧难松;国际层面,美联储年内两次加息以及尽快缩表的态度进一步加大了人民币汇率的压力,但在市场利率上行中美利差缩窄后,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外汇储备站稳三万亿美元;展望下半年,地产投资大概率随地产销售下滑,汽车等耐用品消费走势难言乐观,本轮库存周期已步入尾声,经济逐渐进入缓慢下行周期。但在金融监管趋于缓和及改革预期逐渐升温的背景下,A股市场的整体风险偏好存在改善预期,基本面和估值相匹配的行业板块有望走出独立的行情。
今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成功丰硕,包括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规模预计3000亿元、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等等。相关成果从政策、资金、规划等多个层面对"一带一路"战略进行了全方位的支持,影响深远,"一带一路"板块有望长期受益。
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力争使投资者充分分享一带一路板块的长期收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高级管理人员、投资研究部门、基金运营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法律合规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一带A份额、一带B份额)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06-30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06-30
上年度末
2016-12-31
资产:
银行存款
23,767,025.96
17,636,398.78
结算备付金
81,685.24
4,846.07
存出保证金
64,047.62
90,980.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5,100,786.19
305,286,472.97
其中:股票投资
345,100,786.19
305,286,472.97
基金投资
0
0
债券投资
0
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0
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
0
应收证券清算款
995,385.83
0
应收利息
4,857.51
4,156.29
应收股利
0
0
应收申购款
116,151.70
14,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
0
其他资产
0
0
资产总计
370,129,940.05
323,037,35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06-30
上年度末
2016-12-31
负债:
短期借款
0
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
0
衍生金融负债
0
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
0
应付证券清算款
0
0
应付赎回款
1,767,779.88
703,485.53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0,335.37
284,946.03
应付托管费
68,273.79
62,688.15
应付销售服务费
0
0
应付交易费用
212,438.44
79,485.48
应交税费
0
0
应付利息
0
0
应付利润
0
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
0
其他负债
143,524.44
203,653.61
负债合计
2,502,351.92
1,334,258.80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23,395,310.12
649,603,875.81
未分配利润
-355,767,721.99
-327,900,780.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7,627,588.13
321,703,095.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0,129,940.05
323,037,354.38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一带一路母基份额净值1.199元,一带A份额净值1.030元,一带B份额净值1.368元。基金份额总额306,651,595.88份,其中一带一路母基份额109,826,805.88份,一带A份额98,412,395.00份,一带B份额98,412,395.0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01-01至2017-06-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01-01至2017-06-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12-31至2016-12-31
一、收入
1,928,077.71
-330,723,694.27
1.利息收入
97,598.31
200,770.3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7,598.31
200,770.39
债券利息收入
0
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0
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0
0
其他利息收入
0
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548,050.38
-267,298,941.9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1,240,363.39
-270,239,582.33
基金投资收益
0
0
债券投资收益
0
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0
0
贵金属投资收益
0
0
衍生工具收益
0
0
股利收益
1,692,313.01
2,940,640.4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140,765.36
-64,921,973.8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37,764.42
1,296,451.13
减:二、费用
2,912,617.27
5,813,401.92
1.管理人报酬
1,826,393.69
3,497,144.90
2.托管费
401,806.72
769,371.84
3.销售服务费
0
0
4.交易费用
504,033.75
1,341,764.73
5.利息支出
0
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0
0
6.其他费用
180,383.11
205,120.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84,539.56
-336,537,096.1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84,539.56
-336,537,096.19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01-01至2017-06-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01-01至2017-06-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49,603,875.81
-327,900,780.23
321,703,095.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0
-984,539.56
-984,539.5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3,791,434.31
-26,882,402.2
46,909,032.1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45,750,600.92
-160,899,950.14
184,850,650.78
2.基金赎回款
-271,959,166.61
134,017,547.94
-137,941,618.6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0
0
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23,395,310.12
-355,767,721.99
367,627,588.1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12-31至2016-12-31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99,124,479.65
-1,145,446,301.15
1,453,678,178.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0
-336,537,096.19
-336,537,096.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518,913,379.72
865,228,846.98
-653,684,532.7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5,812,337.76
-108,670,365.93
87,141,971.83
2.基金赎回款
-1,714,725,717.48
973,899,212.91
-740,826,504.5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0
0
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49,603,875.81
-327,900,780.23
321,703,095.58
本报告第6.1页至第6.4页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鞠帅平
注:此处为PDF文件中的章节数或者页数。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5年4月27日证监许可〔2015〕760号文批准,由基金发起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5年5月14日募集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1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8,076,347.87元,有效认购户数为13,791 户。其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40,929.83元,折合基金份额40,929.83份,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基金募集资金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的成分股、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但须符合相关定)。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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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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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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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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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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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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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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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平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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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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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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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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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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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差错事项。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