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0年7月23日
公告日期:2020年7月20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2
二、基金概览2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3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5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6
六、基金合同摘要11
七、基金财务状况11
八、基金投资组合12
九、重大事件揭示15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16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16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16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8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本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本公告书第七节“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2020年2月3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上的《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混合型。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五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五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五年年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的份额总额为1,971,964,492.20份。
6、本基金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1295元(截至2020年7月16日)。
7、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简称及代码:东证恒阳,代码:169107。
8、本基金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29,828,172.00份(截至2020年7月16日)
9、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上市交易日期:2020年7月23日
11、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募集情况
1、本基金发售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25号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发售日期:2020年2月7日
4、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
5、发售方式: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6、发售机构:
(1)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
(2)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2)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基金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971,553,415.98元,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前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411,076.22元。
上述资金中,场内首次发行募集金额为人民币29,828,172.00元,场外首次发行募集金额为人民币1,942,136,320.20元,于2020年2月12日划至在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计算,本次募集期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结转的份额共计1,971,964,492.20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9、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0年2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本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10、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2月13日。
11、本基金总份额1,971,964,492.20份。
(二)本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证上[2020]630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0年7月23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基金简称:东方红恒阳五年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东证恒阳
5、交易代码:169107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9,828,172.00份(截至2020年7月16日)
7、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每个交易日的次日公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深交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未上市交易的托管在场外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65,653户,其中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666户,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63,987户,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平均每户持有的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17,904.06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33,084,528.78份,占比1.68%;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1,938,879,963.42份,占比98.32%。
其中,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场内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场内本基金基金份额151,623.00份,占比0.01%;场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本基金基金份额29,676,549.00份,占比1.50%。
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场外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场外本基金基金份额32,932,905.78份,占比1.67%;场外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场外本基金基金份额1,909,203,414.42份,占比96.82%。
(三)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份额场内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序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占场内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1 狄争 584,837.00 1.96%
2 吴庆伟 567,508.00 1.90%
3 施艳平 541,515.00 1.82%
4 崔慧 519,855.00 1.74%
5 张丽 433,212.00 1.45%
6 杨桂萍 328,808.00 1.10%
7 林少海 324,909.00 1.09%
8 王素 319,494.00 1.07%
9 张国忠 259,927.00 0.87%
10 林鼎銮 238,266.00 0.80%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总经理:任莉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31层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18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131号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981
信息披露联系人:孙冬妮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2、经营概况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公募权益投资部、私募权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私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公募指数与多策略部、私募指数与多策略部、结构与另类融资部、渠道发展部、机构业务部、智能客户服务部、产品部、品牌部、交易部、运营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等19个职能部门。
3、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员工256人。
4、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本基金管理公司目前管理49只基金。
5、本基金基金经理
钱思佳女士,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2019年09月至今任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02月至今任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硕士。历任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研究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主办人,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投资主办人,公募集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集团总资产77,661.14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52%,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3.05%。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83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3、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行长、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副行长。1991年加入招商银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招商银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招商银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招商银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586只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叶尓甸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乐美昊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未收取任何费用,其他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设定的费率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未发生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2020年7月16日资产负债表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20年7月16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77,773,244.76
结算备付金 5,032,906.05
存出保证金 760,846.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07,355,706.94
其中:股票投资 1,807,355,706.94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38,793,779.97
应收利息 230,195.83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其他资产
资产合计: 2,229,946,679.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9.02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82,151.74
应付托管费 247,025.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787,490.97
应付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其他负债 119,970.00
负债合计 2,636,647.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971,964,492.20
未分配利润 255,345,540.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27,310,032.57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2,229,946,679.59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807,355,706.94 81.05
其中:股票 1,807,355,706.94 81.05
2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82,806,150.81
17.17
6 其他资产 39,784,821.84
2,229,946,679.59
2,229,946,679.59
1.78
7 合计 2,229,946,679.59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1,133,911,242.16 50.9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51,331,475.80 2.3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334,972.00 1.18
H 住宿和餐饮业 23,641.15 0.00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1,277,021.11 5.00
J 金融业 94,744,485.12 4.25
K 房地产业 86,803,032.00 3.9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2,333,320.00 5.0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696,060.00 0.48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1,401.60 0.0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综合
合计 1,627,606,650.94 73.07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原材料
工业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13,986,456.00 0.63
日常消费品 57,614,280.00 2.59
医疗保健 70,468,160 3.16
金融
信息技术 37,680,160.00 1.69
电信业务
公用事业
合计 179,749,056.00 8.07
3、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未持有指数投资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未持有指数投资股票。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612 老凤祥 3,017,320.00 172,379,491.60 7.74
2 600887 伊利股份 4,665,552.00 154,429,771.20 6.93
3 000333 美的集团 2,066,862.00 126,367,942.68 5.67
4 300750 宁德时代 597,708.00 117,611,003.16 5.28
5 601888 中国中免 656,920.00 112,333,320.00 5.04
6 300059 东方财富 3,747,804.00 94,744,485.12 4.25
7 000877 天山股份 4,098,697.00 71,850,158.41 3.23
8 600519 贵州茅台 41,800.00 67,465,200.00 3.03
9 000002 万科A 2,367,100.00 65,189,934.00 2.93
10 00291 华润啤酒 1,338,000.00 57,614,280.00 2.59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八)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60,846.0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8,793,779.97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230,195.83
5 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39,784,821.8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未持有指数投资股票。
(2)期末积极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7月16日,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5月16日发布公告,同意林鹏同志自2020年5月15日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518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1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彭轶君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