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公开募集核准文件名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4号
本基金公开募集核准日期:2005年1月11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1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9年2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目 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5
六、基金份额的交易 ................................................................................................................ 42
七、基金的投资 ........................................................................................................................ 51
八、基金的业绩 ........................................................................................................................ 60
九、基金财产 ............................................................................................................................ 62
十、基金资产的估值 ................................................................................................................ 63
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 67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9
十三、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1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 72
十五、风险揭示 ........................................................................................................................ 79
十六、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81
十七、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3
十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2
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8
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100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1
二十二、备查文件 .................................................................................................................. 102
一、绪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
《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
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合同:指《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3.招募说明书:指《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及/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元:指人民币元;
11.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2.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15.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银华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16.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指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7.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19.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
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机构投资者;
2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基金管理人依据
《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即银华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
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2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6.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7.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2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
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9.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
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30.销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32.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
33.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34.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35.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
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6.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
39.销售服务费用: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本基金对各
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从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扣除,
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0.基金份额等级: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的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各
基金份额等级单独公布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41.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
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转
换成上一级基金份额等级;
42.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
额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转
换成满足最低份额限制的下一级基金份额等级;
43.A级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
44.B级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
45.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
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46.基金日收益:指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47.基金七日收益率:指以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
投资等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52.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
及有权机构发布的对本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5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54.《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
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
例0.90%)、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珠海银华致信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
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
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
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
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
财务行政部、深圳管理部、内部审计部等24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
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
“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
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
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
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
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
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
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
委员会委员。
王芳女士:董事,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
持部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
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政
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
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
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者,已从
业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
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
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
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
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
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
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
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
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
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
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
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
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
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
钱龙海先生: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第一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
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
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
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
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
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
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
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
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
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
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
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银
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彬女士,2008年至2015年4月任职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加盟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基金经理助理,自2016年3月7日起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0月17日起兼任银华惠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7月16日起兼任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许炜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5年1月31日至2005年7月9日。
王华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5年7月9日至2006年10月21日。
李武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6年10月21日至2008年1月8日。
姜永康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8年1月8日至2009年2月18日。
孙健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09年2月18日至2011年8月2日。
于海颖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1年8月2日至2014年4月25日。
朱哲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
哈默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至2016年10月17日。
洪利平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10月17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
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