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五月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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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础设
施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
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深交所基础设施基金业务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1 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以
下简称“《深交所基础设施基金业务指引第 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深交所基础设施基金业务指引
第 2 号》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基础设
施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
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
运营操作指引》”)、《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 1671 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证券交易所同意基金份额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初
始设立时的基金资产在扣除必要的预留费用后全部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
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
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
运营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基础设施基金的基金净值会因为项目公司、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状况变化和经济环境变
化等因素产生波动。
基础设施基金的基金封闭期期限与《基金合同》期限一致。 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
作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由于基金扩募引起的份额总额
变化除外)。《基金合同》 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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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场内份额可以
交易,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进行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
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卖出基金份额或申报预受要约的,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
机构,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础设施基金财产,
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托管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基础设施基金财产、监
督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重要资金账户及资金流向、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重要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的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
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设立时的基金
资产在扣除必要的预留费用后全部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
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
有权;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
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
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
或申报预受要约。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础设施基金风险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
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基础设施基金价格波动,
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
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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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
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
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基础设施基金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
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采用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等风
险。
4、基金发售失败风险
本基金采取询价发行模式,募集期届满后,如出现基金份额总额未达到准予注册规模、
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不足 2 亿元人民币、投资人少于 1,000 人、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
关联方未按规定参与战略配售等情形的,将导致本基金发售失败。
5、基础设施基金无法偿还对外债务融资的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内,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入款项,用于基础设施项目日常运营、维
修改造、项目收购等。如未来基础设施基金直接或间接对外借入款项,而基础设施项目经营
不达预期,可能造成基金无法偿还对外借款的情况。
6、 SPV 及项目公司可能存在的税务、或有事项等风险
本基础设施基金交易安排中,基础设施基金拟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收购的 SPV 及间
接收购的项目公司已存续且经营一定时间,在基础设施基金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受让 SPV
及间接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前, SPV 和项目公司可能存在不可预见的税务风险、未决诉讼以及
或有负债事宜。如基础设施基金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受让 SPV 及间接受让项目公司股权
后发生上述事项,可能影响 SPV 和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进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
收益。
经基金管理人检索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未发现 SPV 和项目公司存在被纳入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的情况,或存在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的未决诉讼。
7、基金设立后实施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在本基金的交易结构中,基金设立并认购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后,计
划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根据 SPV 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受让原始权益人持有
的 SPV100%股权并间接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专项计划设立后,计划管理人(代表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根据 SPV 债权转让协议完成对 SPV 的债权投资,整个流程涉及的合同或协
议签署方较多、股权转让还涉及股权交割涉及诸多前置条件,存在一方或多方因故不能按时
履约的可能,亦存在基金设立后因政策变动或操作风险导致标的资产无法按时完成交易的风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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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8、基础设施项目估值下跌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聘请评估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每年至少进行 1 次评估,若资产评估值下
滑,则可能对投资人预期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影响基金流动
性。
9、实际分配金额低于预测的基金可供分配金额的风险
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来源于项目公司所持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市场化出租以获得的持续、
稳定的租金收入和综合管理费收入,在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行期内,若基础设施项目出
租率或物业出租租金水平不达预期,或除不可抗力之外的其他因素导致基础设施项目无法正
常运营等情况时,可能会对本基金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存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分配金额
低于预测的基金可供分配金额的风险。
10、终止上市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
市,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在二级市场交易。
11、处置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风险
本基金在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下,在满足相关法规规定,并履行《基金合同》约
定的决策流程基础上,审慎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对外处置。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化处置的交
易价格、交易完成的时间周期等,可能受到法律法规要求、税收政策、交易条件、项目经营
情况、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导向等因素综合影响,可能存在交易价格低
于基础设施项目评估值,交易时间周期超出计划或无法顺利完成处置交易的风险。
12、税收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SPV、 项目
公司等多个层面。本基金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的收益将可能被要求缴纳相应税负。
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SPV、 项目公司等主体所适用的税收征管
法律法规可能会由于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如相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适用税
率发生变化,或者税务部门未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SPV、
项目公司征收任何额外的税负,基金管理人和计划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收益可能因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受到影响。
如果未来中国税法及相关税收管理条例发生变化,税务部门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收任何
额外的税负, 本基金的相关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这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额
外的税务支出风险。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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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基础设施基金关联交易风险
本基金投资计划管理人管理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买卖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构
成重大关联交易。另外,目前原始权益人租赁基础设施项目约 44%的可出租面积,剩余租赁
期限约 5.5 年,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委托属于原始权益人关联方的外部管理机构协助基金管
理人开展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工作。除上述外,本基础设施基金还可能与前述关联方
不时地发生其他类型的重大关联交易,并从事一般关联交易。为防范关联交易中的潜在利益
冲突,有效管理关联交易风险:基金重大关联交易,将事先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包括 2/3
以上独立董事)批准并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基金一般关联交易,将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章程、
有关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必要时基金管理人将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征
求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独立意见。
14、集中投资风险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往往采用分散化投资的方式减少非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投资的影
响。而本基金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仓储物流类型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
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因
此,相比其他分散化投资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将具有较高的集中投资风险。
15、 SPV 与项目公司未能如期完成吸收合并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设立后 6 个月内完成 SPV 与项目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SPV 注销,
项目公司承继 SPV 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如上述工作未如期完成,则项目公司层面无法搭建
股东借款,从而无法计提股东借款利息,从而可能导致项目公司所得税等税负增加。
(二)基础设施项目相关风险
1、基础设施项目管理风险
港口物流运营业务技术密集,需要众多高技术含量的工种和业务系统相配合,是一项系
统性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可能影响运营安全。 运营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对项目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增加了项目公司的安全经营风险,影响基础设施资产现金流稳
定性。
存储、配送过程中存在众多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因素,包括货物灭损、设备事故、运输
事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这些未知事项都有可能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质量和经营效
益产生负面影响,且随着港口物流行业对智能化、数字化要求的逐步提高,运营管理的难度
也可能逐步加大。
2、行业政策风险
港口物流业属于大型基础设施行业,中央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出台相关政策较多。若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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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根据土地使用、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政策,需要项目公司配合进行改
造、租金减免等事宜,则可能对项目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风险
本基础设施项目系位于盐田港港区内的保税仓,租赁需求与进出口贸易景气度高度相关。
如未来国际贸易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本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新冠肺炎疫情恶化的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为港口保税仓储设施,其租赁需求受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2020 年初新冠
疫情的爆发对进出口贸易造成了较为明显的影响。虽然自 2020 年第三季度以来,随着疫情
得到控制,进出口贸易已经逐渐恢复。但如未来国内或国外的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复,可能
导致进出口贸易的下滑,进而可能导致基础设施项目的出租率降低或租金下降。
5、原始权益人租赁集中度风险
原始权益人为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现金流提供方,租赁面积占现代物流中心项目
总可出租面积的 44%,租约剩余租赁期限约 5.5 年。如原始权益人未来对现代物流中心项目
的租赁需求降低,而同时来自于非原始权益人的租赁需求无法及时填补相关出租面积时,将
可能存在项目公司短期现金流表现受到影响的风险。
6、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风险
(1)原始权益人同业竞争风险
本基金拟通过投资深创投-盐田港仓储物流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实现基
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本基金的原始权益人盐田港
集团主营业务包括港口货物装卸运输、港口仓储、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方面。原始权益人
及其关联公司与项目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可能对基础设施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2) 外部管理机构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风险
基金管理人通过签署《管理服务协议》,委托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的
外部管理机构。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为盐田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除了本基金持有并
经营的基础设施项目外,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也向原始权益人自持的同类项目提供基
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服务。 因此,原始权益人自持的同类项目与本基础设施资产存在同业竞
争关系,如外部管理机构未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各个项目,可能对基础设施基金产生不利影
响。
7、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2020 年 12 月的收入计算,基础设施项目来自前 10 大客
户的收入合计占比为 92%,前 5 大客户的收入合计占比为 74%,客户集中度较高。如一个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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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多个租赁面积占比较大的客户未来出现拖欠租金、不续租、提前退租等情况,同时外部管
理机构招租的新增租赁需求无法及时填补相关出租面积,将可能存在项目公司短期现金流水
平下降从而影响投资收益的风险。
就客户严重违约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主动履行运营管理职责,追究违约客户的违约责
任,保障投资人利益。就客户不续租、提前退租等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加强对客户租赁情况、
续租意愿的日常监控和提前摸底,督促外部管理机构尽早准备应对措施,降低基础设施项目
空置风险。
8、承租人履约风险
目前,基础设施项目正在履行的部分现有非关联方租赁合同存在一定的账期,即租金并
非在每月/季度初预先收取。如承租人未能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项目公司支付
租金,则可能对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可能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就此,考虑到现存租赁合同的如约履行是专项计划向原始权益人收购 SPV 股权的条件
之一,故在专项计划向原始权益人收购 SPV100%股权的《SPV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原
始权益人承诺项目公司截至 SPV 股权交割日的所有现有租约(以下称“现有租约”)真实且
合法有效,若项目公司截至 SPV 股权交割日的租户违反现有租约而给项目公司及/或受让方
造成损失的, 且该违约租户已向项目公司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覆盖其给项目公司及/或
受让方造成的损失的, 则原始权益人同意足额赔偿项目公司及/或受让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
失。
9、土地使用权续期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将于 2057 年 6 月 29 日到期。根据相关法律,上述土地使用
权并无自动续期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持有人届时可能需要于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申请土地
使用权续期。如续期申请未能获批,或续期申请虽然获批,但需要缴纳高额的续期费用,或
续期附加额外条件,则可能对基础设施基金的运作造成不利影响。
10、租约集中到期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础设施项目 2021-2023 年到期的租约占基础设施项目总可
出租面积的百分比分别为 42%、 5%、 7%,存在一定的租约集中到期风险。如租约到期后部
分承租人未续约,且未能及时引入新的承租人,则可能影响基础设施项目的出租情况,进而
影响基础设施项目的现金流及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11、进出口贸易下滑的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为临近港口的保税仓储物流设施,其市场租赁需求与盐田港港口的进出口
贸易量高度相关。如盐田港港口的进出口贸易量出现下滑,则可能导致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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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需求下降,从而可能影响基础设施项目的租金及出租率,进而影响基础设施项目的现金
流及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二、管理风险
(一)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正常运行依赖于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等参与主体的尽责服务,存在
计划管理人和/或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当上述机构未能尽责履约,或其内部作业、人员管理
及系统操作不当或失误,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
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价格走势的判断,如基金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
资工具使用不当等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因此,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
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基金管理人的操作及技术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
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 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本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
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登记机
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四)基金运作的合规性风险
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有关规
定而给基金财产带来损失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参与机构违约、基金托管人违约等超出
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因人为
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基金经理违反职业操守的道德风险,以及因内幕交易、欺诈等行为产
生的违规风险。
(五)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以外其他投资品种的风险
本基金部分资产投资于利率债、 AAA 级信用债或货币市场工具,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
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
风险,主要包括:
1、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而周期性的经济运行
周期表现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对收益产生影响。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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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率风险
利率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基金部分资产投资于利率债、 AAA 级信用
债或货币市场工具,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的
债券将面临价格下降、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风险
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不同信用水平的货币市场投
资品种具有不同的收益率曲线结构,若收益率曲线没有如预期变化,可能导致基金投资决策
出现偏差,从而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4、购买力风险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
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5、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
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
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以前较少的收益率,这将对基金的净值增长率
产生影响。
(六)不可抗力风险
本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行期间,直接或间接因基金管理人和计划管理人所不能控制
的情况、环境导致基金管理人、计划管理人和/或相关方延迟或未能履行义务,或因前述情
况、环境直接或间接导致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损失的风险。该等情况、环境包括但不限于
政府限制、盗窃、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等。若发生上述不可抗力因
素,可能会对基础设施项目,继而对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产生不利
影响。
三、声明
本风险揭示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事项,未能详尽列明基础设施基金的所有风险。投资者
在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熟
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或还通过销售机构销售,但是,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都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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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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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3
第二部分 释义 ........................................................................................14
第三部分 基础设施基金整体架构 ........................................................26
第四部分 基础设施基金治理 ................................................................39
第五部分 基金管理人 ............................................................................53
第六部分 基金托管人 ............................................................................67
第七部分 相关参与机构 ........................................................................73
第八部分 风险揭示 ................................................................................76
第九部分 基金的募集 ............................................................................84
第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95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和结算 ............................................9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10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105
第十四部分 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107
第十五部分 基础设施项目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分析 ......................152
第十六部分 现金流测算分析及未来运营展望 ..................................166
第十七部分 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 ..............................................180
第十八部分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211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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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分 利益冲突与关联交易 ......................................................222
第二十部分基金的扩募与基础设施项目购入 ....................................240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242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249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251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257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259
第二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267
第二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269
第二十八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301
第二十九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321
第三十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与查阅方式 ......................................323
第三十一部分 备查文件 ......................................................................324
附件一 原始权益人承诺函 ...................................................................I-1
附件二 基础设施项目备考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