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招商大盘蓝筹混合
基金主代码
217010
交易代码
2170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6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0,017,299.8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发掘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进行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谋求资本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主动投资管理模式。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从两个层次进行,首先是进行积极主动的大类资产配置,尽可能地规避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把握市场波动中产生的投资机会;其次是采取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分析,精选价值被低估的个股和个券,构建股票组合和债券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固定利率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潘西里
郭明
联系电话
0755-83196666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cmf@cmfchina.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
95588
传真
0755-83196475
010-66105798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mfchin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427,452.39
本期利润
-42,246,096.0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4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1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6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82,535,117.9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66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0.37%
1.67%
-5.63%
0.96%
-4.74%
0.71%
过去三个月
-10.25%
1.31%
-7.12%
0.85%
-3.13%
0.46%
过去六个月
-10.13%
1.40%
-9.04%
0.86%
-1.09%
0.54%
过去一年
-1.94%
1.19%
-2.73%
0.71%
0.79%
0.48%
过去三年
-26.92%
1.62%
-15.83%
1.12%
-11.09%
0.5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7.45%
1.44%
27.90%
1.25%
89.55%
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3.1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资格;2004年获得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同时拥有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专户理财(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格。
2018年上半年获奖情况如下:
债券投资能力五星基金公司《海通证券》
英华奖公募基金20年特别评选·公募基金20年最佳回报债券型基金(二级债)(招商安瑞进取债券)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基金20年特别评选·公募基金20年最佳回报债券型基金(纯债)(招商安心收益债券)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基金20年特别评选·公募基金20年最佳回报债券型基金(纯债)(招商信用添利债券(LOF))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基金20年特别评选·公募基金20年“最佳固定收益基金管理人” 《中国基金报》
明星基金奖·五年持续回报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证券时报》
明星基金奖·五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招商产业债券)《证券时报》
明星基金奖·2017年度绝对收益明星基金(招商丰融混合)《证券时报》
Morningstar晨星(中国)2018年度普通债券型基金奖提名(招商安心收益债券)
金牛奖·五年期开放式债券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招商产业债券) 《中国证券报》
金基金奖·五年期债券基金奖(招商产业债券) 《上海证券报》
公募基金20周年·“金基金”债券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奖《上海证券报》
公募基金20周年·“金基金”行业领军人物奖(金旭)《上海证券报》
致敬基金20年·基金行业领军人物奖(金旭)《新浪》
致敬基金20年·最受投资者欢迎基金公司奖《新浪》
致敬基金20年·区域影响力奖 《新浪》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郭锐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4月1日
-
10
男,经济学硕士。2007年7月起先后任职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从事钢铁、有色金属、建筑建材等行业的研究工作。2011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首席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瑞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基金管理人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基金管理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基金管理人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权益市场震荡向下,波动明显加大。一季度市场整体机会较好,周期、成长、消费均有阶段性的表现,但在进入二季度后,随着去杠杆的持续推进、信用风险的暴露、以及中美贸易战的隐忧,市场从5月下旬开始出现明显下跌。报告期间,本组合年初配置了水泥、地产等周期板块,随后降仓周期股兑现收益,同时也增加了一些自下而上的消费类和成长类的股票仓位。除权益部分外,本组合的资产均以交易所逆回购为主。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13%,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9.0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紧信用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开始显现,贸易前景的不确定加大,政府在去杠杆、稳增长、防风险如何取得平衡有待进一步观察,若政策出现边际宽松,A股将迎来一次较好的反弹机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投资和研究部门、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投资和研究部门以及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咨询会计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已实现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收益部分,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适时向投资者予以分配。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8年上半年,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4,126,614.16
10,614,627.18
结算备付金
4,481,781.06
2,210,425.29
存出保证金
297,995.31
344,225.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9,961,799.13
445,394,240.81
其中:股票投资
319,966,103.13
425,372,310.8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9,995,696.00
20,021,93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0
1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0,872,451.25
应收利息
184,901.76
496,637.2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59,409.67
297,723.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29,212,501.09
480,230,330.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4,716,164.12
2,337,511.60
应付赎回款
174,395.74
2,647,718.62
应付管理人报酬
500,367.96
611,913.14
应付托管费
83,394.66
101,985.5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123,572.81
899,058.6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9,487.89
82,033.54
负债合计
46,677,383.18
6,680,221.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0,017,299.89
311,621,256.78
未分配利润
102,517,818.02
161,928,852.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2,535,117.91
473,550,109.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9,212,501.09
480,230,330.20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366元,基金份额总额280,017,299.89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35,130,827.58
14,950,450.42
1.利息收入
757,020.79
1,268,485.3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7,954.68
224,900.84
债券利息收入
273,596.92
556,827.1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75,469.19
486,757.3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762,088.05
408,882.7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637,939.08
-1,656,332.5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9,468.21
71,176.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944,680.76
1,994,039.2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673,548.40
13,040,490.6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3,611.98
232,591.66
减:二、费用
7,115,268.43
8,734,043.16
1.管理人报酬
3,288,155.93
4,926,892.06
2.托管费
548,026.02
821,148.7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178,431.23
2,839,037.53
5.利息支出
-
35,175.4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35,175.43
6.税金及附加
0.82
-
7.其他费用
100,654.43
111,789.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2,246,096.01
6,216,407.2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246,096.01
6,216,407.26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1,621,256.78
161,928,852.40
473,550,109.1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2,246,096.01
-42,246,096.0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1,603,956.89
-17,164,938.37
-48,768,895.2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6,953,969.09
8,622,334.35
25,576,303.44
2.基金赎回款
-48,557,925.98
-25,787,272.72
-74,345,198.7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80,017,299.89
102,517,818.02
382,535,117.9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87,161,743.17
237,862,054.41
825,023,797.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216,407.26
6,216,407.2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10,424,162.24
-95,865,310.01
-306,289,472.2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141,363.03
9,912,102.70
34,053,465.73
2.基金赎回款
-234,565,525.27
-105,777,412.71
-340,342,937.9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76,737,580.93
148,213,151.66
524,950,732.5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金旭___ ____欧志明______ ____何剑萍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568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860,865,470.64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08)第0012号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1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本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起更名为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基金管理人认为盈利持续稳定增长,同时价值被市场低估的大型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于上述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债券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与可转换债等。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及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权证,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固定利率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