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四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66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1年7月26日至2011年8月26日公开募集,
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招商安达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1日生效。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每3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1年
9月1日起至2014年9月1日止,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4年9月30日起至2017年9月30
日止,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2017年
9月30日为非工作日,故2017年10月9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依据《招商安达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
期到期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招商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而鉴于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较早,对
该保本产品转型后的产品名称约定有欠考虑,为避免转型后本基金与其他同类型产品的混
淆,本基金名称由原先《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招商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为“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招商安达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以及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招商安达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10月20日。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9月9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0年6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1 绪言............................................................................................................................................. 5
§2 释义............................................................................................................................................. 6
§3 基金管理人 ............................................................................................................................... 11
§4 基金托管人 ............................................................................................................................... 22
§5 相关服务机构 ........................................................................................................................... 25
§6 基金的历史沿革 ....................................................................................................................... 51
§7 基金的存续 ............................................................................................................................... 52
§8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3
§9 基金的投资 ............................................................................................................................... 62
§10 基金的业绩 ............................................................................................................................. 77
§11 基金的财产 ............................................................................................................................. 78
§12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9
§13 基金的收益分配 ..................................................................................................................... 84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6
§15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 ............................................. 88
§16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90
§17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1
§18 风险揭示与管理 ..................................................................................................................... 97
§19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1
§20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4
§21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4
§22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0
§23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2
§24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3
§25 备查文件 ............................................................................................................................... 144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指《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招商安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
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
修订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
金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八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日,原《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
一日起失效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
《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T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开放日: 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
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
公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
换行为
转换转入: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转出: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的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
入基金)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巨额赎回: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
份额的10%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
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
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
千万元(RMB1,310,000,000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2002年12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
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0%,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
2005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
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
让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让
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
55%,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2017年12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商
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4
月9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
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17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代码600999);2016年10月7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99)。
公司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核
心价值观,努力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刘辉女士,经济学硕士。1995年4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3年任
招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招商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至2017年任招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招商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
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同时兼任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
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
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7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凯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8月至1993年11月先后在蛇口工业区商业服务公
司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作。1993年12月起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证
券营业部交易员、市场拓展部副主任、经理助理、负责人,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渠道管理
部总经理,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负责人。2019年5月起兼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王小青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
海安支行工作。1997年7月至1998年5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1998
年5月至2004年4月在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工作。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在天一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8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
部副总经理兼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8
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党委副书
记,投委会主任委员等职。2020年3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总经理。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Ernst&Young,1995年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月退休前系
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目前兼任泰
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南顺(香港)
集团的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及审裁处的成员和香港会计师公
会纪律评判小组成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思宁女士,博士研究生。1989年8月至1992年11月历任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
助教、讲师。1992年11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处长、处长、副主
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正局级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部主任。2012
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中国
证监会创新部主任、打非局局长。2017年5月起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邹胜先生,管理学硕士。1992年12月至1996年12月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历任电
脑工程部经理、系统运行部经理。1996年12月至2017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历任系统
运行部副总监、武汉中心主任、创业板存管结算部副总监、电脑工程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其中2013年4月至2017年2月兼任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
月起任深圳华锐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深圳华锐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下属公司上海华锐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锐分布式(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锐
分布式技术(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锐合胜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
任深圳协和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丰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平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泰和技术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联席会长,兼任深圳中云信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周语菡女士,硕士研究生,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及加州州立大学索诺玛分校。自
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以及自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任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自2008年2月至2014年5月以及自2002年2月至2005年7月任招商局中国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07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招商基金独立董事;自2008
年5月至2014年5月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8年4月至2013年10
月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7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
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
2001年9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招商银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6月起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年2月起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
总部副总裁兼招商银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