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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基金主代码240012
华宝增强收益债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240013
券B
华宝基金管理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02月17日-
及上市时间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年03月04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曾健飞
证券从业日期2014年05月05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较高当期收益和总回报,争取实
投资目标
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
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
债券回购、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本基金可通过投资首次发行股票、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票以及权证
行权等方式获得股票,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对相关资产类别(
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
主要投资策略踪,决定其配置比例。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
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10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在债券型基金产品中,其长期平均风险程度和预
期收益率高于纯债券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及区域配置图表
(三)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N<7日1.50%
赎回费
7日≤N 0.00%
本基金份额类别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4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9,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
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1.4%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
然一致,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
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
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
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
险、再投资风险。
3、本基金还将面临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
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得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
-5588、400-820-5050]
《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