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部分基金自2015年8月3日起参加浦发银行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浦发银行电子渠道(仅限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40);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60);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LOF);基金代码:162510);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类253070);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0058);
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基金代码:000060);
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基金代码:000059);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0417);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通盈混合;基金代码:000664);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157);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007);
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228);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富混合,基金代码:001221)。
四、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浦发银行电子渠道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如发生基金申购比例配售,则该笔申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基础申购费率及原申请金额所确定的实际折扣率);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各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gtja-allianz.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021-38784766。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浦发银行所有;凡涉及上述基金在浦发银行办理申购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浦发银行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浦发银行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
(4)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