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一年六月
【重要提示】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
而来。
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基金管理人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9日,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基金名称、投资范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在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原《广发亚太(除日本)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基金更名为“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汇率变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
相应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财务数据、净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4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 15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 31
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 ..................................................... 33
第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 ..................................................... 41
第八部分 境外托管人 ..................................................... 42
第九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45
第十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11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存续 .................................................. 115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11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12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13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36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138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41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4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48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5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66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86
第二十三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 ............................................ 18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88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
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 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即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
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
新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
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试行办法》 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
行办法》
《通知》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
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广发全球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广发全球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
务院授权的机构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仅指该法人)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
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
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
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
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的境外
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
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
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
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机构的
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
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
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
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
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
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
基金中的基金 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其投资
组合由各种基金组成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
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
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
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
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
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
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
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
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
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
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
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
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
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
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
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
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
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
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
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
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
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
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
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公司行为信息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
资产的价值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
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
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
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客观事件或因素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
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于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
一、境外投资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会因为国际政治环境、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
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这种风险主
要包括:
1、海外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景气循环周期
不同,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各国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与国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
此外,相关的投资目的地如美国、香港、新加坡等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
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上述因素可能会带来
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2、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基金投资的某些境外国家或地区出现大的政治变化,例如政府更迭、国内
动乱、政策调整、对外政治关系发生危机等,以及财政、货币、产业和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
政策发生变化等,这些事件甚至可能造成市场剧烈波动,从而带来投资风险,影响基金的投
资收益。
3、经济周期风险
各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随着
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不同国家或地区经济、各个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呈周期性
变化,从而影响到证券市场走势,对基金收益产生影响。
4、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
国家或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各国对市场的管制程度不同,有些可能会通过该国或该地区的财政、货币、产业、地区
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管制,例如,新兴市场国家一般对外汇的管制较严格,存在一定的外
汇管制风险,可能导致汇兑损益。因此,上述政府管制将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5、新兴市场风险
海外新兴市场相对欠缺成熟稳定的市场环境及严格规范的法律法规,其市场准入制度、
外汇管制制度等可能对本基金参与新兴市场的投资收益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6、境外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境外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
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
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
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7、汇率风险
由于本基金产品是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投资于以港币、新元或美元等外币报价的金融
工具,因此投资者面临汇率风险。也就是说,投资者使用人民币申购本基金,本基金将人民
币换为外币后投入境外市场,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获得的为人民币,由于人民币汇率在未来
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投资本基金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8、会计核算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
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9、税务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本基金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
益向各国家或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投资收益受到一定影
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
向该等国家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投资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二、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
1、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
现金时使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从而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良好: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
其中投资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标的为流动性良好的的金
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
流动性的需求。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流动性较好。
在本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
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从而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
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为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本基金还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同时管理人还将在特定情形下暂停
基金估值,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由于境外市场的交易日、交易时间、结算规则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本基金有关申
购、赎回的开放与交易确认的安排不同于国内一般开放式基金。本基金赎回款项到达投资者
指定账户需要更长的时间。
2、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
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其收益水平可能会
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
济与汇率等。
3、管理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投资策略、人为因素、管理系统设置不当造成操作失误或公司
内部失控而可能产生的损失。管理风险包括:
(1)决策风险:指基金投资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决策执行和投资绩效监督检查过程中,
由于决策失误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可能的损失;
(2)操作风险:指基金投资决策执行中,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误等人为因
素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3)技术风险:是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不当等因素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4、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基金单位的申购赎回而不断变化,若是
由于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以低于目标价格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
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5、金融模型风险
投资管理人在有时会使用金融模型来进行资产定价、趋势判断、风险评估等辅助其做出
投资决策。但在使用金融模型时,可能会因为模型使用不恰当、模型参数的估计错误、数据
录入错误等导致模型使用失败,面临出现错误结论的可能性,从而引起投资损失的风险。
6、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的价值是从一些基础资产价格、参考利率或指数中派生出来的,其保证金交
易制度产生了杠杆作用,可以放大收益或损失:一方面,由于交易成本非常低,杠杆作用可
使金融衍生品成为一种对冲风险和投机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杠杆作用使得潜在的风险和
收益同时放大,在基础资产的价格剧烈变动时,由于杠杆作用和投资者的非理性预期,金融
衍生品可能会给投资组合带来难以估算和控制的风险。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的目的是为了
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并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等手段来有效控制风险。
7、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的主要风险在于交易对手风险,具体讲,对于证券借贷,
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得证
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对于正回购,交易
期满时买方未如约卖回已买入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
息和分红;对于逆回购,交易期满时卖方未如约买回已售出证券。
8、信用风险
(1)交易结算风险
基金在证券交割或现金交割过程中,由于交易对手违约而引发的风险。
(2)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
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
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9、其它风险
(1)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2)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从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带来损失的风
险;
(3)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
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
来风险;
(6)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通过在全球市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有效分散基金的投资组合风险,实现
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及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具体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
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
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
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其中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
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0%。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
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 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研究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研究为基础,精选全球市场具有高
成长性及投资价值的证券,实现基金资产在资产类别以及区域方面的有效配置,努力为投资
者带来长期而稳健的回报。
四、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构建,注重国际宏观经济环境、政治形势、区域市场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并强
调公司品质与成长性的结合,由此确定基金资产在国家与地区间的区域配置以及在股票、债
券和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通过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挖掘定价合理、具备
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并有效控制下行风险。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包括股票和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及国家和地区间的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及其它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债券及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的比例5%-40%。
(二)权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下全球各主要市场的投资特点,进行自上而下的国家
和地区配置,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及行业所处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采取自下而上的
个股精选策略实现合理的投资组合配置。
1、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力图对公司及行业所处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
策略实现合理的投资组合配置。
本基金个股选择策略由定量和定性两部分组成。
定量分析的选择标准包括成长性和盈利质量分析相结合。本基金特别注重盈利质量的分
析。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