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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21日起,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1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 310318
2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 310398
3 申万菱信深证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深证成份指数 163109
4 申万菱信中小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申万菱信中小企业100指数 163111
5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 163113
6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LOF) 163114
7 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 163115
8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LOF) 163116
9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 163118
10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 002510
11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 003986
12 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510600
13 申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515200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3月2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附: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以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基金合同》 修订前 修订后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4、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4、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增强指数基金,将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