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02月09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7月27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 14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9月20日起正式
生效,自该日起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
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
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
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
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
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
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
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的投资”相关内容。
除上述内容外,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20年4月30日(特别事项注明
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20
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和基金的业绩相关内容。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5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4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4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4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5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6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6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6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72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7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7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8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0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6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7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9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19
第一部分 绪言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
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 指《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
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
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
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
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
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
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
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
其更新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发售公告 指《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
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销售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
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
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
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
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
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
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
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总数+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申购申请总数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
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
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
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
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
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
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
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合
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
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
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30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 系 人:何佳怡
联系电话:(021)2039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中国
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册
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公司于2008年8月
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2
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
1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旗下已管理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
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
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商业
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兴全新视野灵活配
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稳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祥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安泰平衡
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
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
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
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祥8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兴全安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安泰积极养
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合兴两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共37只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设有分公
司,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下设投
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风险管理部、
合规管理部、投融资业务审批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基金管理部、研究部、
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FOF 投资与金融工程部、养老金管理部、交易部、市场部、
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营销服务部,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业
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概况
杨华辉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966年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
福建省税务局南平分局科员,兴业银行上海证券业务部负责人,兴业证券上海业务部
经理,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兴
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兼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兴证(香港)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庄园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现任兴证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边维刚先生,董事,1970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货币信
贷管理处副处长、反洗钱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定评估处处长、反洗
钱处处长,兴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裁。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兴
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巴斯·尼尔文先生(Bas Nieuwe Weme),董事,1972年生,荷兰国籍,法学硕士。
历任ING投资管理公司(美洲)管理委员会成员(纽约、亚特兰大、哈特福德)、机构
销售和客户服务主管,沃亚金融投资管理公司(纽约)管理委员会成员兼客户组全球
主管,保德信金融公司全球投资管理客户组和机构关系组全球主管等职务。现任荷兰
全球人寿保险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全球行政总裁,
兼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务。
万维德先生(Marc van Weede),董事,1965年生,荷兰国籍,文学硕士。历任Forsythe
International N.V.财务经理,麦肯锡咨询公司全球副董事,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
副总裁、全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发展负责人,兼任法国邮政银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等职务。
简·丹尼尔女士(Jane Daniel),董事,1969年生,英国国籍,具有英国特许银行
家协会(ACIB)资质和苏格兰特许银行家协会(FCIBS)会员资格。历任国民西敏寺
银行高级经理,苏格兰皇家银行国际银行业务首席运营办公室全球控制主管(董事总
经理),天利投资运营与企业风险全球主管兼欧洲、中东、非洲地区首席风险官等职务。
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首席风险及合规官,兼任全球人寿资
产管理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陆雄文先生,独立董事,1966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复旦大学市场营销系主任、
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钢股份独立董事、摩根士丹利华
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发硅谷银
行独立董事、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长三角
商业创新研究院理事。
卢东斌先生,独立董事,1948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共吉林省延吉市委办公
室常委秘书,延边大学教师,日本东海大学交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等职务。已退休,现兼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鹤松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员,
三菱信托银行职员,通用电器资本总公司风险管理领导组成员。现任DAC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概况
黄奕林先生,监事会主席,1968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南方证券宏观研究部经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总部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兴业证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总经理、兴证
(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非执行董
事。
桑德.马特曼先生(Sander Maatman),监事,1969年生,荷兰国籍,经济学硕士。
历任荷兰Robeco鹿特丹投资公司固定收益经理,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首席
财务官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首席财务官及运营官。
秦杰先生,职工监事,1981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经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
管理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合规管理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投融资业务审批部总监。
石峰先生,职工监事,1980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审计部审计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杨华辉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概况)
庄园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概况)
杨卫东先生,督察长,1968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部
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大连
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司总裁,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副总
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董承非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理学硕士。历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趋势投资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等职务。现任兴证全
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文惠女士,副总经理,1969年生,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泉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
公司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私人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兼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
监兼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锦泉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职华安证券(原名为安
徽证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平安保险资产运营中心高级组合经理,平安资产管
理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专
户投资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专户投资经理。
詹鸿飞先生,副总经理,1971年生,硕士学历。历任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信托投
资公司、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电脑部职员、信贷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管理总部电脑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兴证全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总监及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暨首席信息官兼基金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
严长胜先生,副总经理,1972年生,硕士学历。历任武汉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车间、设计科、销售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战略规划小组、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机构销售总部总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