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360008
交易代码
3600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0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0,654,450.5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360008
36000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5,592,602.01份
5,061,848.53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投资工具,在获取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争取获得高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限定的投资范围内,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来预测债券市场整体利率趋势,同时结合各具体品种的供需情况、流动性、信用状况和利率敏感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和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在非债券类品种投资方面,本基金将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在新股询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新股(含增发新股)的申购、询价和配售,在严格控制整体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基金超额收益,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魏丹
田青
联系电话
(021)802628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epfservice@epf.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88
010-67595096
传真
(021)80262468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epf.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5,194,346.35
49,546.97
本期利润
7,089,072.58
133,443.2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2
0.025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9%
2.27%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04
0.024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6,237,926.21
5,689,629.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2
1.12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4%
0.07%
0.67%
0.06%
-0.23%
0.01%
过去三个月
1.14%
0.06%
2.16%
0.10%
-1.02%
-0.04%
过去六个月
2.49%
0.06%
4.35%
0.08%
-1.86%
-0.02%
过去一年
3.04%
0.05%
4.21%
0.07%
-1.17%
-0.02%
过去三年
8.37%
0.08%
11.80%
0.08%
-3.43%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6.10%
0.17%
47.33%
0.07%
-1.23%
0.10%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5%
0.07%
0.67%
0.06%
-0.22%
0.01%
过去三个月
0.99%
0.05%
2.16%
0.10%
-1.17%
-0.05%
过去六个月
2.27%
0.05%
4.35%
0.08%
-2.08%
-0.03%
过去一年
2.65%
0.05%
4.21%
0.07%
-1.56%
-0.02%
过去三年
7.05%
0.08%
11.80%
0.08%
-4.75%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0.29%
0.17%
47.33%
0.07%
-7.04%
0.1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0月29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注:1、为更好地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运行情况和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4年1月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中证全债指数”。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4月28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两家股东分别持有55%和45%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今后,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保德信旗下管理着44只开放式基金,即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添天盈月度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岁末红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清盘)、光大保德信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风格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永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先进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多策略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创业板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18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晓
基金经理
2014-01-30
-
7年
陈晓女士,硕士。200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专业,2010年获得南开大学精算学专业硕士学位。2010年7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投资部研究助理、固定收益研究员、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现任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安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安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永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岁末红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基金在获得投研团队、交易团队支持等各方面得到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从投研制度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工作流程制定、技术系统建设和完善、公平交易执行效果评估等各方面出发,建设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宏观经济数据显示我国经济运行稳中略向下。工业生产方面, 5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9%,增速比4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1-5月工业增加值增长6.9%,总体较为强劲。需求方面,1-5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6.1%,增速比1-4月份回落0.9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投资增速依然较稳定,制造业投资增速小幅上行,基建投资增速持续下滑。1-5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名义增长10.2%,增速比1-4月回落0.1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增长5.2%,增速比1-4月提高0.4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9.4%,增速比1-4月回落3个百分点。消费增速有所放缓。5月单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8.5%,1-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9.5%,1-4月累计同比9.7%。进出口较快增长,5月以美元计出口同比增长12.6%,进口同比增长26%。6月官方制造业PMI为51.5%,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从分项指数来看,生产、新订单和新出口订单分别回落0.5、0.6及0.4个百分点,其中新出口订单回落至荣枯线50以下。
通货膨胀方面,2018年5月CPI同比上涨1.8%,环比下降0.2%;PPI同比上涨4.1%,环比上涨0.4%。5月CPI环比继续下降,同比涨幅与上月相同;生鲜食品和猪肉价格下降是CPI环比下行的主要原因。PPI环比由降转升,同比涨幅扩大;主要受原油和钢材价格上涨影响。通胀压力整体可控。
5月社融超预期下滑,显示非标收缩和紧信用压力仍在持续。5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1500亿元,前值11800亿元。5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7608亿元,创22个月新低,前值由15600亿元修正为15605亿元;社融增量同比和环比均大幅下降。5月M2增速8.3%,与4月持平,M2增速整体维持低速增长。
货币政策边际有所放松。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4月25日起,下调主要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同日,上述银行将各自按照“先借先还”的顺序,使用降准释放的资金偿还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贷便利(MLF)。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支持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
债券市场运行方面,上半年收益率震荡下行。4月央行宣布降准,带动了4月中旬的收益率下行,但4月末到5月初资金面超预期紧张,利率出现回调。6月公布的5月份经济数据出现下滑,年内第三次定向降准公布,带动收益率持续下行。
在基金的日常操作中,该基金逐渐形成以信用债持仓为主,配合阶段性参与利率债行情的操作风格,尽量控制组合收益的确定性,降低组合回撤风险。2018年1季度我们判断债市整体仍然维持震荡格局, 但是考虑到债市已经经过一年半左右的大幅调整,目前收益率水平处在相对较高的中枢位置,且期限利差非常平坦,我们以中短久期信用债加杠杆的方式进行组合配置。2季度基于基本面和政策面的变化,我们对于市场的看法较为乐观,适度拉长组合久期参与市场的慢牛行情。信用债资质方面,在2018年我们继续降低低等级信用债的配置,增持优质中短端信用债资产,组合规避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35%;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3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 债券市场或维持慢牛走势。基本面方面,下半年对外出口和国内消费走弱的局面难以扭转,投资角度,房地产调控来讲目前看不到放松的迹象销售投资趋势仍然向下,制造业在信用收缩冲击下保持低位徘徊,唯一存在变数的就是下半年财政发力带动基建数据反弹对冲经济下行,但目前来看,基建发力也比较难。因此,总体下半年基本面对于债券市场还是偏多。货币政策方面,贸易战影响可能成为持续扰动项,扩大内需成为主要政策发力点,也许未来迎来货币财政政策双松的局面。我们会本着稳中求进的原则,在控制组合回撤风险的前提下,参与债券资产的投资交易。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监管机关有关规定和《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的财务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由负责运营的高管、运营部代表(包括基金会计)、投研部门代表(包括权益、固定收益业务板块)、监察稽核部代表、IT部代表、金融工程部门代表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选择基金估值模型及估值模型假设,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决策机制,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讨论特别估值方案,同时审慎平衡托管行、审计师意见和基金同业的惯常做法,与托管行沟通后形成建议,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估值委员会提交建议一般需获得估值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委员会对各相关部门和代表人员的分工如下:投资研究部和运营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运营部根据估值的专业技术对需要进行估值政策调整的品种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估值委员会讨论,负责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进行日常估值业务,负责与托管行、审计师、基金同业、监管机关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就估值程序的合法合规发表意见;投资研究部负责估值政策调整对投资业绩影响的评估;金融工程负责估值政策调整对投资绩效的评估;IT部就估值政策调整的技术实现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0,905,447.06
2,334,055.60
结算备付金
-
16,793.18
存出保证金
1,687.77
112,446.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4,469,476.50
338,231,785.4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4,469,476.50
336,981,785.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1,250,000.00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291,224.54
5,954,613.6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695.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77,671,531.78
346,649,693.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49,872.57
66,329,700.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298,531.64
-
应付赎回款
2,130.42
10,367.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5,673.69
207,642.35
应付托管费
65,224.54
69,214.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61.08
2,180.70
应付交易费用
23,503.78
41,843.23
应交税费
40,804.85
-
应付利息
2,902.56
45,645.4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63,471.38
191,633.40
负债合计
15,743,976.51
66,898,226.82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40,654,450.54
249,050,348.57
未分配利润
21,273,104.73
30,701,118.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1,927,555.27
279,751,467.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7,671,531.78
346,649,693.98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51元,基金份额总额140,654,450.5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152元,份额总额135,592,602.01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124元,份额总额5,061,848.5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10,414,324.39
55,412,604.17
1.利息收入
10,000,139.32
174,133,430.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3,210.89
8,383,521.00
债券利息收入
9,827,837.55
151,904,820.0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5,321.70
512,634.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3,769.18
13,332,455.2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64,529.02
-262,505,524.6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570,293.37
-262,518,545.0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5,764.35
13,020.42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78,622.55
143,782,013.5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1.54
2,684.93
减:二、费用
3,191,808.52
39,791,627.72
1.管理人报酬
1,013,332.13
27,126,407.96
2.托管费
337,777.40
9,042,135.94
3.销售服务费
11,491.88
16,261.63
4.交易费用
15,125.42
36,673.53
5.利息支出
1,614,263.04
3,369,180.7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614,263.04
3,369,180.72
6.税金及附加
31,498.60
-
7.其他费用
168,320.05
200,967.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222,515.87
15,620,976.4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222,515.87
15,620,976.4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49,050,348.57
30,701,118.59
279,751,467.1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222,515.87
7,222,515.8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8,395,898.03
-16,650,529.73
-125,046,427.7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1,618,159.58
18,818,536.22
150,436,695.80
2.基金赎回款
-240,014,057.61
-35,469,065.95
-275,483,123.5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0,654,450.54
21,273,104.73
161,927,555.2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999,256,755.93
1,018,655,353.59
10,017,912,109.5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620,976.45
15,620,976.4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870,776,920.56
-430,490,488.11
-4,301,267,408.6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3,870,776,920.56
-430,490,488.11
-4,301,267,408.6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128,479,835.37
603,785,841.93
5,732,265,677.3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包爱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雷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万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983号文《关于核准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366,024,807.3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需缴纳申购费,赎回基金份额时缴纳赎回费;对于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费,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赎回费,持有满30天以上(含30天)的,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品种。除此以外,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含增发新股),并持有因可转债转股而形成的股票、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债券类品种,但本基金不可从二级市场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投资品种。本基金选取中证全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其中,对于交易量较小的交易所交易债券,主要选取了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票面余额超过1亿人民币、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具有一定的投资代表性。基于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和债券投资市场,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本基金的具体缴纳标准如下:
城巿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4、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13,332.13
27,126,407.9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298.71
18,136,088.29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37,777.40
9,042,135.94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合计
光大保德信
-
107.05
107.05
光大证券
-
-
-
建设银行
-
7,472.24
7,472.24
合计
-
7,579.29
7,579.2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合计
光大保德信
-
245.14
245.14
光大证券
-
-
-
建设银行
-
8,931.33
8,931.33
合计
-
9,176.47
9,176.47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C类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905,447.06
30,767.16
7,506,496.18
519,031.82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949,872.5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80201
18国开01
2018-07-05
100.30
50,000.00
5,015,000.00
合计
50,000.00
5,015,0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64,469,476.50
92.57
其中:债券
164,469,476.50
92.5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905,447.06
6.14
8
其他各项资产
2,296,608.22
1.29
9
合计
177,671,531.78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0,356,000.00
12.5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2,240,000.00
69.3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2,240,000.00
69.31
4
企业债券
21,941,476.50
13.5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9,932,000.00
6.1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4,469,476.50
101.57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04
18国开04
300,000
30,753,000.00
18.99
2
180203
18国开03
300,000
30,453,000.00
18.81
3
180205
18国开05
200,000
20,974,000.00
12.95
4
180011
18附息国债11
200,000
20,356,000.00
12.57
5
180208
18国开08
200,000
20,030,000.00
12.3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报告期内被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87.7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91,224.54
5
应收申购款
3,695.9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96,608.22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2,716
49,923.64
127,329,418.42
93.91%
8,263,183.59
6.09%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1,151
4,397.78
-
-
5,061,848.53
100.00%
合计
3,867
36,373.02
127,329,418.42
90.53%
13,325,032.12
9.47%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150.73
0.00%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
合计
150.73
0.00%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0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0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0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511,490,962.61
854,533,844.6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43,228,661.82
5,821,686.7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1,484,976.32
133,183.2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39,121,036.13
893,021.4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5,592,602.01
5,061,848.53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基金。
10.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7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0.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8.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注:本基金报告期未新增或停止租用交易单元。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并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应本着安全、高效、低成本,能够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增值研究服务的原则,对该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情况、治理情况、研究实力等进行综合考量。
基本选择标准如下:
?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 经营行为规范,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 对于某一领域的研究实力超群,或是能够提供全方面,高质量的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 投资研究团队按照(1)中列出的有关经营情况、治理情况的选择标准,对备选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初步筛选;
? 对通过初选的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研究团队各成员在其分管行业或领域的范围内,对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进行评分。
? 根据各成员评分,得出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综合评分。
? 投资研究团队根据各机构的得分排名,拟定要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董事会已做出决议,授权总经理依照公司对各券商的评价结果全权处理并决定公司旗下基金租用专用交易席位的事宜。
10.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44,009,395.84
100.00%
13,000,000.00
100.00%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0626
194,030,263.98
-
194,030,263.98
0.00
0.00%
2
20180410-20180630
-
87,564,798.60
-
87,564,798.60
62.26%
3
20180627-20180630
39,764,619.82
-
-
39,764,619.82
28.27%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形,可能面临单一投资者集中赎回的情况,从而:
(1)对基金的流动性造成冲击,存在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的风险。
(2)基金管理人因基金赎回的流动性要求致使部分投资受到限制,或因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等原因,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波动的风险,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资产规模过小,而导致部分投资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或导致基金不能满足存续条件的风险。
本管理人将审慎评估大额申购对基金持有集中度的影响,在运作中保持合适的流动性水平,保护持有人利益。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