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龙混合
基金主代码
400001
前端交易代码
400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1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7,008,618.0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分享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高速增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发展、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由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积极风格管理和自下而上的个股(包括债券)选择组成。本基金将资产配置、基金风格管理和个股选择都建立在全面、深入而有效的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贯穿于基金投资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30% +中信标普300价值指数*45% +中证综合债指数*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风险收益特征介于单纯的股票型基金、单纯的债券型基金与单纯的货币市场基金之间,同时其股票组合部分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介于完全成长型股票组合与完全价值型股票组合之间。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景岩
田青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010-67595003
电子邮箱
xxpl@orient-fun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或400-628-5888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578700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orient-fund.com或http://www.df5888.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326,982.53
本期利润
-31,168,493.8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8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4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22,151,044.0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61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35%
0.85%
4.38%
0.52%
1.97%
0.33%
过去三个月
-1.69%
0.93%
4.93%
0.48%
-6.62%
0.45%
过去六个月
-3.45%
0.85%
9.15%
0.43%
-12.60%
0.42%
过去一年
-1.93%
0.84%
14.23%
0.49%
-16.16%
0.35%
过去三年
87.85%
2.00%
58.45%
1.27%
29.40%
0.7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15.44%
1.54%
212.15%
1.33%
203.29%
0.2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批复批准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4%;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4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27%;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4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朱晓栋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1月1日
-
8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2009年12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金融行业、固定收益研究、食品饮料行业、建筑建材行业研究员,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31日更名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行业生命周期为选股逻辑,结合对宏观环境和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对看好的行业与个股进行重点投资。
报告期初,受风险偏好下降以及政策对并购政策收紧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寻找确定性机会,白酒家电等低估值消费板以及成长性较高的消费电子块涨幅较好,而随着经济数据的不断超预期,以及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周期性板块盈利出现大幅好转,股价也随之上涨;与此同时,中小市值公司则出现了明显的估值挤泡沫的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中小市值个股占比较高,本基金净值出现了一定程度下跌。本基金将积极对持仓结构进行优化,均衡组合配置,以期为投资者提供更高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4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15%,低于业绩比较基准12.6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地产作为经济最重要的增长驱动力,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行业将迎下行周期,从而对经济构成压制,市场预计将呈现窄幅震荡的格局;而从结构中来看,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明朗以及明星产品的上市,相关产业链将迎来较好的投资机会;同时,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也将带动国企类个股的表现。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分管运营副总经理、分管投研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运营部、投研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会副主任1-2名,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1.委员会主任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估值委员会工作会议,就估值参与各方提交的估值问题组织讨论,进行决议并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委员会主任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其行使主任职责。
2.运营部
①自行或应各方需求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
②征求托管行意见并借鉴行业界通行做法,提出估值模型和估值方法的修改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及参数计算具体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并据以对基金等投资组合进行估值。
④负责编制投资组合持有的投资品种变更估值方法的相关公告。
3.投研部门
当基金等投资组合持有没有市价或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简称“停牌有价证券”)时,根据估值委员会要求和运营部的估值方案,负责评估现有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是否公允、适当,对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的“停牌有价证券”,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4.风险管理部
在日常监控和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时,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证债券估值数据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543,601.10
25,428,732.47
结算备付金
3,121,850.59
1,417,521.85
存出保证金
238,920.55
257,264.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3,642,740.44
978,569,798.71
其中:股票投资
613,742,740.44
926,123,298.7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9,900,000.00
52,446,5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000,150.00
10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2,448.33
23,960,157.47
应收利息
289,469.64
1,022,065.4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1,405.25
143,043.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27,120,585.90
1,130,798,583.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6,426,341.07
应付赎回款
690,293.62
772,643.52
应付管理人报酬
870,762.10
1,365,473.87
应付托管费
145,127.00
227,579.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828,121.74
5,619,606.1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35,237.43
426,627.39
负债合计
4,969,541.89
24,838,271.0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97,008,618.04
1,030,609,496.01
未分配利润
25,142,425.97
75,350,816.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2,151,044.01
1,105,960,312.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27,120,585.90
1,130,798,583.97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361元,基金份额总额697,008,618.0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21,648,087.77
-149,597,738.92
1.利息收入
1,602,792.26
879,895.3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0,211.01
501,926.50
债券利息收入
622,484.24
311,801.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80,097.01
66,167.4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211,126.35
-20,181,826.5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68,329.30
-22,744,106.8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8,910.96
-80,390.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091,708.01
2,642,671.2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841,511.28
-130,641,457.18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79,504.90
345,649.46
减:二、费用
9,520,406.04
11,639,650.63
1.管理人报酬
6,312,782.79
7,497,205.30
2.托管费
1,052,130.45
1,249,534.2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938,187.66
2,675,041.5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17,305.14
217,869.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168,493.81
-161,237,389.5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168,493.81
-161,237,389.5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30,609,496.01
75,350,816.93
1,105,960,312.9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31,168,493.81
-31,168,493.8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33,600,877.97
-19,039,897.15
-352,640,775.1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911,264.87
1,039,717.22
31,950,982.09
2.基金赎回款
-364,512,142.84
-20,079,614.37
-384,591,757.2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97,008,618.04
25,142,425.97
722,151,044.0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76,105,975.34
402,956,776.18
1,279,062,751.5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61,237,389.55
-161,237,389.5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4,119,012.51
-13,808,306.87
-127,927,319.3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8,920,712.53
28,941,528.01
207,862,240.54
2.基金赎回款
-293,039,725.04
-42,749,834.88
-335,789,559.9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61,986,962.83
227,911,079.76
989,898,042.5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鸿鹏______ ______刘鸿鹏______ ____肖向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4年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152号)和《关于募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4】117号)的核准,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04年10月11日至2004年11月19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金为混合型开放式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130,234,808.17元人民币,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4)第220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11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30,727,725.99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92,917.82份基金单位。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