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代码:300156)于2017年7月17日停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的规定,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对其进行指数收益法估值(详见2017年9月19日《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神雾环保"于2018年1月16日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控股股东继续推进重大事项的公告》,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8年1 月 16 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神雾环保"(300156)股票价格进行调整,按照其2018 年 1月 15 日指数收益法估价(23.38元)基础上连续下调 3 个 10%的价格,即 17.03元进行估值。
重要提示:基金估值方法开始调整当日可能会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神雾环保"有关重大事项进展,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待"神雾环保"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1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