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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并按规定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费率
1、调整管理费:
变更前:1.20%/年
变更后:0.60%/年
2、调整托管费:
变更前:0.20%/年
变更后:0.10%/年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于2025年4月1日生效,在该生效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关内容并公告。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情况。
3、根据《基金合同》“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二)召开事由”中“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的约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附件一:《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改后
十八、基金费用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
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
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
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
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
附件二:《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
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应于次
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管理费
的计算结果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
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首日起10个工
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基金管理费给该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
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
理费的收款账户。 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
此账户,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
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
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应于次
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托管费
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
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首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托管费给该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
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应于次
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管理费
的计算结果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
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首日起10个工
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基金管理费给该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
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
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
此账户,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
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
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应于次
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托管费
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
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首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托管费给该基金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