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5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基金主代码
4500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9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3,720,930.3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50018
45001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2,467,074.15份
1,253,856.18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关系、证券市场走势、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因素,研判各类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确定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相对价值判断等多重投资策略,构建以信用债券为主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6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储丽莉
林葛
联系电话
021-3855 5555
010-6606 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fts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4518、9510-5680和021-38789555
95599
传真
021-6888 3050
010-6812 1816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ts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11,751.30
19,446.93
本期利润
1,139,046.42
14,603.8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22
0.011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2%
0.8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892
0.27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3,421,319.79
1,598,899.1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89
1.275
注:
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94%
0.06%
0.62%
0.07%
0.32%
-0.01%
过去三个月
0.78%
0.06%
-2.81%
0.11%
3.59%
-0.05%
过去六个月
1.02%
0.05%
-5.39%
0.10%
6.41%
-0.05%
过去一年
2.71%
0.08%
-8.45%
0.12%
11.16%
-0.04%
过去三年
24.90%
0.21%
-5.92%
0.11%
30.82%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8.90%
0.20%
-6.76%
0.11%
35.66%
0.09%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87%
0.06%
0.62%
0.07%
0.25%
-0.01%
过去三个月
0.71%
0.06%
-2.81%
0.11%
3.52%
-0.05%
过去六个月
0.87%
0.06%
-5.39%
0.10%
6.26%
-0.04%
过去一年
2.41%
0.07%
-8.45%
0.12%
10.86%
-0.05%
过去三年
24.27%
0.21%
-5.92%
0.11%
30.19%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7.50%
0.20%
-6.76%
0.11%
34.26%
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9月11日。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全球市场上有70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本公司具有丰富的管理基金经验。自2005年6月第一只基金成立开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经成功管理了31只基金产品。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怡敏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及国富恒利债券(LOF)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年9月11日
-
13年
刘怡敏女士,CFA,四川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债券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及研究工作、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及国富恒利债券(LOF)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投资决策独立性、交易公平分配、信息隔离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和审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国内经济继续复苏态势,前两季度GDP维持在6.9%的高位,工业增加值在一季度至二季度有所放缓,但是二季度末开始回升,从月度6.5%的水平回升到7.6%。社销增长保持稳定并在二季度进一步走高。投资方面,房地产投资低位企稳反弹,基建投资继续发力拉动经济,地方政府通过PPP等形式投资冲动仍强。上半年信贷增速较快,信贷结构偏向平台贷款和住房贷款,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上行。上半年金融监管进一步强化,银监会出台多项政策规范金融机构委外及同业业务等内容。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中性略偏紧的货币政策。上半年货币市场利率有所抬升,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扁平化上行。但六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持续通过公开市场注入流动性,市场流动性预期有所好转。工业品价格包括钢铁、煤炭、化工等产品价格出现上涨,债券市场收益率下降,股票市场大盘蓝筹股继续走强。报告期内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下跌2.48%,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下跌1.66%。
报告期内,本基金总体保持低杠杆和久期的策略,减持低评级的信用债,提高组合的抗风险能力,本基金适时参与利率债的波段操作获取资本利得。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下跌5.39%,战胜比较基准641个基点。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下跌5.39%,战胜业绩比较基准626个基点。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今年经济增长新的动力或将有所下降,财预50号文和87号文相继出台,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预计下半年政府投资的冲动可能逐步受到抑制,基建投资增速可能高位回落。上半年地产销量高企带动了地产投资增长,预计随着调控措施进一步执行,下半年房地产市场或逐步降温,地产投资增速可能难以继续上行。预计下半年经济在高位企稳后可能会有所回落。下半年本基金将对组合进行积极的调整,一方面控制信用风险,另一方面提高仓位,将组合进行偏向高等级债券的调整。本基金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努力做好基金投资工作,争取未来更好的长期投资收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公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12,162.99
462,387.58
结算备付金
366,023.92
362,238.92
存出保证金
4,349.69
4,262.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97,939,719.10
110,678,266.6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7,939,719.10
110,678,266.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0.00
2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474,361.33
3,000,000.00
应收利息
2,013,563.20
1,870,286.9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01,410,180.23
136,377,442.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071,000.00
6,518,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773,038.54
应付赎回款
11,466.0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575.87
71,461.89
应付托管费
15,021.67
20,417.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395.57
462.99
应付交易费用
1,379.80
982.50
应交税费
2,000.00
2,000.00
应付利息
1,984.03
4,200.8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34,138.35
240,000.00
负债合计
6,389,961.29
8,630,564.3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3,720,930.33
100,145,418.04
未分配利润
21,299,288.61
27,601,460.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020,218.94
127,746,878.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1,410,180.23
136,377,442.59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289元,基金份额总额72,467,074.15份;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1.275元,基金份额总额1,253,856.18份。国富恒久信用债券份额总额合计为73,720,930.33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2,000,459.58
1,368,857.92
1.利息收入
2,844,213.00
1,430,333.4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003.40
13,354.26
债券利息收入
2,541,750.85
1,373,601.8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53,495.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28,963.75
43,377.3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9,147.17
369,198.1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40.64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78,706.53
369,198.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77,547.95
-433,833.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941.70
3,159.35
减:二、费用
846,809.30
524,285.54
1.管理人报酬
422,019.11
225,510.81
2.托管费
120,576.89
64,431.67
3.销售服务费
2,496.23
2,675.00
4.交易费用
2,564.39
1,271.46
5.利息支出
169,374.71
57,878.1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69,374.71
57,878.11
6.其他费用
129,777.97
172,518.49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53,650.28
844,572.3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53,650.28
844,572.38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0,145,418.04
27,601,460.17
127,746,878.2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153,650.28
1,153,650.2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6,424,487.71
-7,455,821.84
-33,880,309.5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339,929.01
10,928,894.82
50,268,823.83
2.基金赎回款
-65,764,416.72
-18,384,716.66
-84,149,133.3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3,720,930.33
21,299,288.61
95,020,218.9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1,990,807.13
9,865,544.63
51,856,351.7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44,572.38
844,572.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5,455,237.85
8,992,409.64
44,447,647.4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1,901,300.11
10,477,790.09
52,379,090.20
2.基金赎回款
-6,446,062.26
-1,485,380.45
-7,931,442.7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7,446,044.98
19,702,526.65
97,148,571.6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勇______ ______胡昕彦______ ____龚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916号《关于核准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06,681,055.4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30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06,949,553.68份,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折合268,498.1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