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六月
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9年4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09】280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5月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名称自2010年4月30日起,由“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
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华泰柏瑞货币”,基金代码保持不变。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更名等的详细内容见我公司201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更名、公司更名及旗下基金更名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
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
买本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
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属于证券投资基金较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本基金基金
净收益会因为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
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5月27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2021年3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
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
目录
一、 绪言 ....................................................................... 1
二、 释义 ....................................................................... 2
三、 基金管理人 ................................................................. 6
四、 基金托管人 ................................................................ 14
五、 相关服务机构............................................................... 16
六、 基金的募集 ............................................................... 112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116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117
九、 基金的投资 ............................................................... 125
十、 基金的业绩 ............................................................... 134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137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138
十三、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41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43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46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47
十七、 基金的风险揭示 ......................................................... 153
十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55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57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77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87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88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90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191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
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指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
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8、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49、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0、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1、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52、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3、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5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更新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78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股权结构:PineBridge Investments LLC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苏州新区高
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贾波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2001年7月至2016年11
月在华泰证券工作,历任经纪业务总部技术主办、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地区经理、南宁双拥路
营业部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2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陆春光先生:董事,学士,2009年5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网络金融部互联网运营团
队负责人、用户体验与设计团队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
Anthony Fasso先生:董事,学士,1984年加入Bankers Trust,1995年至2000年先后
任Bankers Trust Funds Management董事(亚洲)、高级副总裁及常务董事(香港)。2000
年至2001年担任iRegent Group Limited营销经理(香港),2001年至2003年担任Julius Baer
Investment Advisory (Asia) Ltd行政总裁及机构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香港),2003年至2004
年担任Deutsche Asset Management私人财富管理董事(墨尔本),2005 年至2010年担任
AXA Investment Managers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巴黎/香港),2010年至
2018年担任AMP Capital国际业务行政总裁及全球客户部门(香港)主管,2019年至今担
任柏瑞投资行政总裁(亚洲,日本除外)。
杨智雅女士:董事,硕士,曾就职于升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国际商业顾问有限
公司,1992年4月至1996年12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7
年1月至2001年7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资深经理、协理,
2001年7月至2010年2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长暨总经理。2010年2月至今任柏瑞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总经理。
韩勇先生:董事,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晗女士:独立董事,硕士,2007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2015年至今任该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
李亦宜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Lazard & Co.旧金山办事处以及Lazard Asia
香港办事处,2010年至2013年曾担任Japan Residential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2002
年至今历任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基金经理、执行董事,2006年至今同时担任新
加坡上市公司TIH Limited董事。
文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83年至2015年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会
计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89年12月至1991年6月
期间兼职于香港普华会计公司审计部。2015年3月从中国人民大学退休。
陆桢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启迪清云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8年至今任融讯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2019年至今任北京清谊厚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2、监事会成员
王永筠女士:监事长,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2004 年至2008 年任职于德勤,
2008 年至2019 年担任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董事,2019年起担任柏瑞投资
财务部门高级副总裁(亚洲,日本及台湾除外)。
刘晓冰先生:监事,二十六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12月进入公司,曾任无锡解放西
路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永乐路营业部负责人,无锡城市中心营业部
总经理,无锡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柳军先生:监事,硕士,2000-2001年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2001-2004
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2004年7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事务部总监、上证红利ETF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原友邦华
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0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2011
年1月起兼任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ETF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5月起兼任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2月起任指数投资部总监。2015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 500 ETF及华泰柏瑞中证
500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至2018
年10月任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任华泰柏
瑞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0月起任华
泰柏瑞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2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
周俊梁先生:监事,硕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渣打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国别财务部高级经理、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第一副总裁,2015年10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韩勇先生:总经理,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
10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7-2000年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2001-2004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刘万方先生:督察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
公司项目投资经理,美国MBP咨询公司咨询顾问,中国证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投摩
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雀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房伟力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7-2001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交收系统
开发经理,2001-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登记及结算部门总监。2004-2008年
5月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曾在美国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GI )担任投资经
理, 2012年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0年7
月任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任华泰柏
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
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智
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本科与研究生毕业于
清华大学, MBA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董元星先生,副总经理,博士。2006.9-2008.12任巴克莱资本(纽约)债券交易员,
2009.3-2012.8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2年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监。2013年10月起任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4年2月起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
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金融学博士。
李晓西先生: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外汇交易
结算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美国信安
环球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2018年7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质
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童辉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1997-1998年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程序员,
1998-2004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2004年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郑青女士,1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员,2010年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债券研究员。2012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月起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5年7月起任华泰柏瑞交
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7月起
任华泰柏瑞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月起任华泰柏瑞
鸿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沈涛先生,2009年5月6日至2012年10月10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向临女士,2016年7月19日至2021年2月3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韩勇先生;
成员:副总经理董元星先生;固定收益部副总监郑青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罗远航先
生;基金经理何子建先生。
列席人员:法律、风控相关人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