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送出日期: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8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5年6月30日止。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兴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兴业
交易代码:50002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0年8月1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15年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上市日:2001年7月27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将投资于企业基本面良好、业务具有成长性、符合国民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方向的上市公司。基金将通过积极进取的投资策略,为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策略:重点投资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符合国民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政策、具有科技含量、业绩成长良好、公司业务日益国际化的上市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无
风险收益特征:无
(二)基金管理人有关情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弘弢
联系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ChinaAMC.com
电子邮箱:chinaamc@ChinaAMC.com
(三)基金托管人有关情况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
邮政编码:100037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abchina.com
电子邮箱:lifangfei@abchina.com
(四)信息披露事宜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报告。
本报告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有置备,投资者可要求查阅、复制。
(五)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基金本期净收益 -15,642,999.84元
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 -0.0313元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 -89,983,850.41元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收益 -0.1800元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0,016,149.59元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200元
基金加权平均净值收益率 -3.6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57%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7.98%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一个月 1.94% 5.22% - - - -
过去三个月 -3.80% 3.85% - - - -
过去六个月 -3.57% 2.97% - - - -
过 去 一 年 -4.07% 2.53% - - - -
过 去 三 年 -10.17% 2.20%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7.98% 2.07% - - -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兴业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历史走势图
(2000年8月18日至2005年6月30日)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8- 2- 8- 2- 8- 2- 8- 2- 8- 2-
2000- 2001- 2001- 2002- 2002- 2003- 2003- 2004- 2004- 2005-
注:1、本基金无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本基金按规定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3800万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05年6月,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近380亿元人民币,管理着兴华、兴和、兴科、兴安、兴业5只封闭式基金,华夏成长、华夏债券、华夏回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大盘精选、50ETF、华夏红利7只开放式基金,以及亚洲债券基金二期中国子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是国内管理基金数目最多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管理资产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二)基金经理简介
张龙先生,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任职于长江证券公司研究所、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2001年12月起任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部行业研究员、数量分析研究员,现任基金兴业基金经理。
(三)内部监察报告
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内部监察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察制度进行了充实和修订,使其内容更全面、具体,更具操作性。
2、通过依靠建立一线部门预警控制,监察部门定期事后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方法,保证了公司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合法合规运作,未出现重大违规事件,为公司业务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进一步加强了货币市场基金监察力度,制定了货币市场基金有关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4、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与基金投资业务相关的定期监察报告,报公司领导及证监会。
5、完成日常的合同、信息披露材料和推广宣传材料的审查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和基金的合规运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保障了基金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四)报告期内的业绩表现和投资策略
1、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2005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20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7%,同期上证综指下跌14.65%,深圳成指下跌10.02%。
2、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状况
2005年1至5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幅度从上年同期的34.8%下降到26.4%,CPI回落至1.8,货币供应量下降3个百分点,宏观调控取得显著效果。与此同时,全国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增幅从上年同期的33.7%下降到27%,利润总额增幅从上年同期的43.7%下降到15.8%。
(2)证券市场状况
2005年,证券市场开盘即呈现快速回落的走势,在1个月内两次探底1190点以下,2月初开始出现强劲的技术性反弹。在中集集体、海油工程、中兴通讯、贵州茅台等成长股不断创下历史新高以及两会召开的支持下,指数上升到了1300点以上。两会结束后,由于市场对“股权分置政策”预期政策落空,以及中集集体深幅回调的带动下,上证指数在1个半月的时间里迅速下跌了18%,创下近8年来的新低。
6月初,管理层召开会议并明确了市场对股权分置改革和试点的预期,加快了试点进程,将稳定市场发展的信号传递给投资者,市场出现强劲反弹,指数在一周内涨升15%。虽然短期来看,市场的热点集中在股权分置试点上,但是随着分置的全面推开,基本面仍是上市公司中长期投资价值的根本所在。
目前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并不高,分置问题解决后,市场总体估值将进一步降低。从长期来看,这为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但中短期内,股权分置完成后再融资和IPO的恢复,仍将对市场的资金面构成一定压力。
(3)基金运作分析
资产配置:维持相对较高的股票持仓比例,大多时间保持在69-76%之间。
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增持抗周期、高成长、估值低的乳业、高档白酒、港口、医药、高速公路、商业地产等行业和节能(新能源)行业个股,卖出了人民币升值受损的小家电、纺织、通讯设备等行业个股以及业绩下降的火电、航空、小家电、钢铁、化工等行业个股和少数估值基本合理或偏高的食品饮料和医药行业个股。
3、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1)宏观经济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民经济仍将保持调整态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回落,工业企业利润增幅下降,行业亏损面和亏损额增加。
(2)证券市场展望
在宏观经济处于调整过程中、上市公司业绩增幅回落的背景下,虽然管理层希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持续降低,但中期来看,股权分置解决完成后再融资和IPO发行的恢复,仍然考验着市场的资金面。如何成功吸引新增资金入市是中国证券市场未来能否走出反转行情和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的关键所在。
(3)行业走势展望
从不同行业公司股价结构分布来看:周期类行业个股静态估值水平不高,但盈利增长预期仍会不断降低;交通运输、食品饮料、医药等非周期性行业公司估值普遍偏高,未来3个季度业绩增长和股价走势也将进一步出现分化,短期整体上涨也有一定的压力;高成长、估值低的乳业、高档白酒、节能(新能源)和商业地产行业个别公司将会有良好的市场表现。
基金兴业将继续遵循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宗旨,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为持有人赢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四、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对兴业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法规规定,对兴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5年1至6月半年度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兴业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在2005年1至6月所编制和披露的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各项基金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2005年8月15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兴业证券投资基金
200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05年6月30日 2004年12月31日
附注
资产
银行存款 34,150,230.03 3,269,162.26
清算备付金 904,172.84 -
交易保证金 500,000.00 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23,822.47 -
应收利息 7a 1,569,232.25 1,583,443.59
其他应收款 - -
股票投资市值 288,577,470.28 327,054,104.10
其中:股票投资成本 291,649,580.82 329,001,992.74
债券投资市值 91,064,830.40 94,331,121.60
其中:债券投资成本 91,076,797.22 95,935,680.04
待摊费用 7b 33,607.25 -
资产总计 416,823,365.52 426,737,831.55
负债及持有人权益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4,924,058.33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98,738.86 546,873.54
应付托管费 83,123.15 91,145.57
应付佣金 7c 719,075.56 425,508.63
其他应付款 7d 423,536.25 423,524.10
预提费用 7e 158,683.78 60,000.00
负债合计 6,807,215.93 1,547,051.84
持有人权益
实收基金 7f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未实现利得/(损失) 7g -3,084,077.36 -3,552,447.08
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86,899,773.05 -71,256,773.21
持有人权益合计 410,016,149.59 425,190,779.71
(2005年6月30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0.8200元)
(2004年末每份基金份额净值:0.8504元)
负债及持有人权益总计 416,823,365.52 426,737,831.55
兴业证券投资基金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止期间
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附注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收入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 7h -16,243,496.56 69,524,186.86
债券差价收入/(损失) 7i 76,922.51 -4,071,560.06
债券利息收入 1,406,363.63 1,713,783.28
存款利息收入 110,947.80 195,557.37
股利收入 3,002,347.79 1,379,075.64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 -
其他收入 7j 16,698.00 37,607.92
收入合计 -11,630,216.83 68,778,651.01
费用
基金管理人报酬 3,170,550.41 3,513,501.86
基金托管费 528,425.10 585,583.59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92,423.93 90,791.00
其他费用 7k 221,383.57 240,096.27
其中:上市年费 29,752.78 29,835.26
信息披露费 145,570.97 159,126.24
审计费 29,752.78 29,835.26
费用合计 4,012,783.01 4,429,972.72
基金净收益/(损失) -15,642,999.84 64,348,678.29
加: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变动数 468,369.72 -89,709,887.23
基金经营业绩 -15,174,630.12 -25,361,208.94
基金净收益/(损失) -15,642,999.84 64,348,678.29
加:期初基金累计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71,256,773.21 -97,707,550.80
可供分配基金净收益 -86,899,773.05 -33,358,872.51
减:本期已分配基金净收益 -
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86,899,773.05 -33,358,872.51
兴业证券投资基金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止期间
基金净值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期初基金净值 425,190,779.71 452,746,736.30
本期经营活动
基金净收益/(损失) -15,642,999.84 64,348,678.29
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变动数 468,369.72 -89,709,887.23
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5,174,630.12 -25,361,208.94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期末基金净值 410,016,149.59 427,385,527.36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基金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1999)第2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第19号《关于广东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补充方案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第20号《关于江西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第30号《关于辽宁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 20号《关于同意兴业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批准,由原海鸥基金、珠信基金、赣农受益基金和金星受益基金四只基金经清理规范后合并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本基金的发起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存续期为10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本基金于200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时总份额为200,755,273份。本基金于2001年9月3日完成扩募后基金总份额增至5亿份基金份额,扩募后基金存续期延长5年至2006年11月14日。有关基金设立等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4、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2003年: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3)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2003年: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自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按0.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5、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 基金发起人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