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汇添富中证500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5010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7年10月9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10月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年10月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年10月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年10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中证500指数A(场内简称:中证500A) 汇添富中证500指数C(场内简称:中证500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1036 50103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1、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仅开通场外份额的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将于2017年10月9日开通。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场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场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于场内申购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1)场外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0.80%
50 万元≤M<100万元 0.50%
M≥100万元 1000元/笔
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场内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时,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对申购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或相关公告中进行更新;
5、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场内申购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场外赎回时,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2、对于场内赎回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1)场外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采用相同的赎回费率结构,其场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日 0.10% 100%
N≥7日 0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2)场内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赎回基金份额时,除指定赎回外,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赎回时,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对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或相关公告中进行更新;
6、投资人通过场外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场内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仅办理场外份额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举例:
1、某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已持有5天的汇添富中证500指数A 类份额10万份场外份额转换为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6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1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1%,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基金申购费率1.50%,汇添富中证500指数A类份额申购费率为0.80%,申购补差费率为0.70%。则转换所得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66=100,660(元)
赎回费=100,660×0.1%=100.66(元)
补差费=(100,660-100.66) ×0.70%/(1+0.70%)=699.02(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660-100.66-699.02=99,860.32(元)
转入确认份额=99,860.32/1.001=99,760.56(份)
2、某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已持有5天的汇添富中证500指数C 类份额10万份场外份额转换为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6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1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1%,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基金申购费率1.50%,汇添富中证500指数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补差费率为1.50%。则转换所得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66=100,660(元)
赎回费=100,660×0.1%=100.66(元)
补差费=(100,660-100.66) ×1.50%/(1+1.50%)=1486.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660-100.66-1486.10= 99,073.24(元)
转入确认份额=99,073.24/1.001=98,974.27(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基金、汇添富均衡增长混合基金、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基金、汇添富蓝筹稳健混合基金、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A类、B类基金、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类、汇添富精准医指数基金(A类场外份额、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互联网医疗指数基金(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基金(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生物科技指数基金(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中药指数基金(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500指数(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沪深300指数(A类、C类场外份额)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
3、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C类、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基金、汇添富策略回报混合基金、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基金、汇添富医药保健混合基金、汇添富双利债券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混合基金、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基金、汇添富深证300ETF联接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混合基金、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基金、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基金、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基金、汇添富美丽30混合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基金、汇添富沪深300安中指数基金、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基金、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基金(A类、B类)、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基金、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基金、汇添富外延增长股票基金、汇添富成长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基金、汇添富主要消费ETF联接基金、汇添富医疗服务混合基金、汇添富国企创新股票基金、汇添富民营新动力股票基金、汇添富达欣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添富新兴消费股票基金、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基金、汇添富盈安保本混合基金、汇添富沪港深新价值股票基金、汇添富盈稳保本混合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上海国企ETF联接基金、汇添富新睿精选混合基金、汇添富高端制造股票、添富添福吉祥混合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
4、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但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汇添富货币基金(A类、B类)、添富通货币基金(A类、B类)份额不足0.01份,其他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仅办理场外份额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不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工商银行 第一创业证券 华安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中国银行 东方证券 华宝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
招商银行 东海证券 华福证券 西南证券
上海农商行 东吴证券 华龙证券 湘财证券
爱建证券 东兴证券 华融证券 新时代证券
安信证券 方正证券 华泰证券 信达证券
渤海证券 光大证券 华鑫证券 银河证券
财富证券 广发证券 江海证券 招商证券
财通证券 广州证券 联储证券 中金公司
长城国瑞证券 国金证券 联讯证券 中泰证券
长城证券 国联证券 民生证券 中天证券
大同证券 国泰君安 民族证券 中投证券
德邦证券 海通证券 平安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证券(山东) 恒泰证券 上海证券 中信证券
世纪证券 中银国际
2)办理本基金份额转换的代销机构
工商银行 第一创业证券 恒泰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
中国银行 东方证券 华安证券 西南证券
招商银行 东海证券 华宝证券 湘财证券
上海农商行 东吴证券 华福证券 信达证券
世纪证券 东兴证券 华龙证券 银河证券
爱建证券 方正证券 华融证券 招商证券
安信证券 光大证券 华鑫证券 中金公司
渤海证券 广发证券 江海证券 中泰证券
财富证券 广州证券 联储证券 中天证券
财通证券 国金证券 联讯证券 中投证券
长城国瑞证券 国联证券 民族证券 中信建投
大同证券 国泰君安 平安证券 中信证券
德邦证券 海通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中信证券(山东)
中银国际
3)办理本基金份额定投的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每期定投申购最低扣款金额(元) 代销机构 每期定投申购最低扣款金额(元)
招商银行 300 华融证券 100
上海农商行 100 华鑫证券 100
爱建证券 200 江海证券 100
安信证券 300 联储证券 100
财通证券 100 联讯证券 300
长城国瑞证券 200 民族证券 100
德邦证券 300 平安证券 100
第一创业证券 10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500
东方证券 100 申万宏源证券 500
东吴证券 100 西南证券 100
方正证券 100 湘财证券 100
广发证券 200 信达证券 100
广州证券 200 银河证券 100
国金证券 100 招商证券 100
国联证券 100 中泰证券 100
国泰君安 100 中天证券 300
海通证券 100 中投证券 100
恒泰证券 100 中信建投 100
华安证券 100 中信证券 100
华宝证券 100 中信证券(山东) 100
华福证券 100 中银国际 100
世纪证券 100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7年10月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