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20年09月0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钢铁A份额(场内简称:钢铁A,基金代码:502024)和鹏华钢铁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钢铁分级,场内简称:钢铁分级,基金代码:502023,包括场内份额、场外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20年09月01日,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钢铁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 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的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折算前后鹏华钢铁分级场外份额、鹏华钢铁分级场内份额、鹏华钢铁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比例,以及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基金份额(位:
份)
新增份额折
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额(位:
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鹏华钢铁分级场外份额 218,153,123.11 0.010467 220,436,531.84 1.227
鹏华钢铁分级场内份额 820,918.00 0.010467 829,511.00 1.227
鹏华钢铁A份额 897,160.00 0.020935
18,783.00(注)
1.000
897,160.00
注:鹏华钢铁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钢铁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20年09月0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钢铁A份额及场内鹏华钢铁分级份额将于2020年09月03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相关公告,鹏华钢铁分级仍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场内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2020年09月03日鹏华钢铁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09月02日的鹏华钢铁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钢铁A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09月01日的收盘价为1.040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14元,与2020年09月0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09月03日当日鹏华钢铁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2020年09月03日鹏华钢铁分级场内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09月02日的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1.227元,由于鹏华钢铁分级场内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09月01日的收盘价为1.273元,与2020年09月0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09月03日当日鹏华钢铁分级场内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鹏华钢铁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钢铁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钢铁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钢铁分级份额为跟踪国证钢铁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钢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钢铁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鹏华钢铁A份额或鹏华钢铁分级场内份额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鹏华钢铁分级场内份额的可能性。
6、根据《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钢铁A份额(场内简称:钢铁A;基金代码:502024)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鹏华钢铁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20年09月0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鹏华钢铁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20年09月02日起调整为4.50%。
7、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钢铁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钢铁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钢铁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钢铁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