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4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新丝路分级
场内简称
新丝路
交易代码
502026
基金主代码
502026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1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95,700.43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新丝路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研究分析,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鹏华新丝路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1)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3、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新丝路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丝路
新丝路A
新丝路B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新丝路
新丝路A
新丝路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2026
502027
50202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158,662.43份
3,218,519.00份
3,218,519.00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新丝路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新丝路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 - 2017年3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2,076.25
2.本期利润
512,885.4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7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201,625.6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8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30%
0.74%
4.01%
0.77%
-1.71%
-0.03%
注:业绩比较基准=新丝路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3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其他指标
注: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羽翔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6月24日
-
10
张羽翔先生,国籍中国,工学硕士,10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招商银行软件中心(原深圳市融博技术公司)数据分析师;2011年3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资深金融工程师、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金融工程、量化研究等工作;2015年9月起担任鹏华上证民企50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兼任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兼任鹏华高铁产业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兼任鹏华中证500指数(LOF)、鹏华沪深300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兼任鹏华一带一路分级、鹏华新能源分级基金基金经理。张羽翔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市场行情趋于稳定,投资管理操作正常开展。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有较好的控制。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0.88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0%。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以及相关机构正在就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探讨论证。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0,629,985.98
91.03
其中:股票
10,629,985.98
91.0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89,075.30
8.47
8
其他资产
58,227.83
0.50
9
合计
11,677,289.11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46,156.44
2.20
B
采矿业
1,580,117.00
14.11
C
制造业
5,902,012.90
52.6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61,231.00
2.33
E
建筑业
205,951.40
1.84
F
批发和零售业
713,498.00
6.3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569.00
0.15
H
住宿和餐饮业
49,036.00
0.44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1,421.00
0.64
J
金融业
961,199.24
8.58
K
房地产业
259,584.00
2.3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4,605.00
2.2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5,821.00
0.5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2,784.00
0.38
S
综合
-
-
合计
10,629,985.98
94.90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166
申万宏源
75,660
469,092.00
4.19
2
000768
中航飞机
18,900
465,696.00
4.16
3
600089
特变电工
40,900
457,671.00
4.09
4
601168
西部矿业
56,200
440,046.00
3.93
5
002673
西部证券
21,983
401,849.24
3.59
6
000697
炼石有色
16,800
394,968.00
3.53
7
600893
中航动力
11,500
387,205.00
3.46
8
002202
金风科技
23,500
377,410.00
3.37
9
000516
国际医学
47,450
374,855.00
3.35
10
601012
隆基股份
17,700
280,014.00
2.50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 2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2016]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一)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2016]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的决定》。其主要内容为:“经查,你分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缺陷,规范负责人行为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31日期间,每 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 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二)整改情况
收到《决定》之后,公司高度重视,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总结,举一反三,组织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以及相关部门,全面梳理风险隐患,认真研究和严格落实《决定》要求,并进一步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强化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
(1)建立健全员工道德风险防范制度。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制定并下发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道德风险管理规定(暂行)》,从新员工选聘、入职审批管理、岗位聘用、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试用期和绩效考核管理、监督举报渠道和信息反馈等多个方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和细化了员工(尤其是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和关键岗位)的道德风险监督措施。当前,由公司监察部门统筹员工道德风险防范工作,组织人力资源部、企业文化部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制度要求。
(2)有序开展公司监察巡查工作。公司监察部门牵头建立公司
监察巡查工作机制,运营管理总部负责组织对公司经纪业务体系分支机构的巡查工作,及时向监察部门报告巡回检查情况。当前公司业务部门已成立经验丰富的巡回检查组,进一步完善巡回检查的计划、内容及方式,每年按工作计划和目标对全国经纪业务分支机构合规运营情况(重点是分支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巡回检查工作。
2、完善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人事考察和管理
(1)公司人力资源部加快落实了人事考察任命的风险排查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近三年以来的人事考察任命工作进行了风险排查,对于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监管规定,严格审查任职资格,向监管机构履行任职资格申报或者任职后报备手续。其中,在人事考察环节将拟任人选的道德品质和诚信表现列为首要考察内容,并把廉政意见、个人信用报告、工作鉴定等列为人事考察的必备文件。
(2)完善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人事考察和管理工作。公司人力
资源部加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甄选工作,通过背景调查、人员访谈等方式,结合廉政意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原单位工作鉴定等书面文件,对拟任人选进行多角度的道德层面和守法情况的考察了解;针对管理人员设定任职试用期。公司合规与法律事务部在拟聘各级管理人员人事考察环节增加了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及准则的学习和合规考试环节,考试结果可作为公司人事聘用决策的重要参考;实际工作中,公司还将持续加强道德风险、守法合规教育课程的开发和培训,从源头防范管理人员道德风险。
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提交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关于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自 2016年 8月 1日至 2017年 7月 31日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 10个工作日内形成合规检查报告报送湖北监管局。
2016年8月30日,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2016]8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一)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2016]8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其主要内容为:“经查,你公司在担任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租赁”)于2015年7月7日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宝信债”)受托管理机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2015年1月至9月,宝信租赁累计新增借款16.18亿元,超过2014年期末净资产6.11亿元的20%,但宝信租赁未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及时对此进行信息披露。作为“15宝信债”受托管理机构,你公司未能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督导宝信租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请你公司加强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完善受托管理人履职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收到《决定》之后,公司高度重视,安排业务部门对相关项目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同时组织项目组人员认真学习《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仔细查找和分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和严格落实《决定》要求,并进一步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成立专项小组,做好问题整改和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安排由固定收益部成立专项小组,成员包括固定收益部总经理、“15宝信债”项目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合规风控专员,具体负责“15宝信债”问题核查、整改和监督工作。专项小组通过查阅受托管理工作底稿、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其他披露的文件、访谈受托管理工作经办人员等方式对“15宝信债”项目组受托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监管机构和发行人的沟通情况、发行人收到监管措施后的整改措施及我司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排查。
“15宝信债”项目组认真总结受托管理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环节,举一反三,持续做好“15宝信债”后期的受托管理工作;相关业务部门提高对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领会监管机构从严监管的精神,提高与发行人沟通效率,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与监管机构沟通,进一步了解和学习对于公司债券发行人新增借款计算口径的最新标准和要求。
公司按照《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问责办法》启动合规问责程序,结合“15宝信债”受托管理工作中业务部门和人员的履职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合规问责。
2、组织学习监管文件,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质
公司前期已结合监管要求和业务需要,对公司债券业务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于2016年6月印发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制度》、《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承销项目持续督导及重大风险事项处置预案管理办法》等多个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公司已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加强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监管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监管机构和公司内部对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合规意识。
3、全面加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管理
公司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的执行力度。
项目组应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公司制度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责,做好对发行人和增信机构资信状况的持续跟踪,关注担保物及其他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定期对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兑付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相一致。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及时披露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做好受托管理工作的记录留痕等工作。受托管理工作中需对外披露的文件,还要求上报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及内部审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质控办”)进行审核把关。
公司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向风险管理部、合规与法律事务部填报《债券运行情况表》,及时报告已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状况。若公司债券发生兑付风险等重大情况时,应作为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公司。公司将加大对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合规与法律事务部、质控办等监督检查部门将不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对由我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项目开展自查工作并进行现场检查。
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提交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决定》要求,加强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完善受托管理人履职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6号),原文如下: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个别营业部利用同名微信公众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你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梳理相关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守法合规意识。我会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你公司的整改情况。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梳理相关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守法合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防止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以上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业绩暂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按照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该证券,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7,987.8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5.34
5
应收申购款
29,984.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8,227.83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1168
西部矿业
440,046.00
3.93
重大事项
2
002673
西部证券
401,849.24
3.59
重大事项
3
000697
炼石有色
394,968.00
3.53
重大事项
4
000516
国际医学
374,855.00
3.35
重大事项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新丝路
新丝路A
新丝路B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034,355.31
4,241,419.00
4,241,419.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250,219.70
-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2,171,712.58
-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2,045,800.00
-1,022,900.00
-1,022,900.00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158,662.43
3,218,519.00
3,218,519.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折算后调整份额。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个人
1
20170101~20170305
9,183,203.00
-
-
9,183,203.00
72.91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