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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盛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长盛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02040”,基金场外简称“长盛上证50指数(LOF)”,基金场内简称“上50LOF”)因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公司已于2024年5月25日发布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6月6日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了《长盛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则、清算报告等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清算资金分配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本基金场内份额的清算资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现金红利发放流程向场内份额持有人发放。本次资金发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7月3日,本次每份场内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人民币0.91712元。同时,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资金发放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将由本公司补足。本基金场外份额的清算资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清盘流程,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场外份额的比例进行发放,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7月1日。本次场外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总共为8,503,667.92元。
本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退出登记等业务。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