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该日登记在册的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 50A,基金代码:502049)和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 50B,基金代码:502050)办理向场内易方达上证50 份额(场内简称:50LOF,基金代码:502048)折算的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不足 1 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的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6 位,小数点第 6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份额数量(份) 折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后份额数量(份)
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
53,262,329.00 0.805148 42,884,058.00
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
53,262,329.00 1.194852
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
63,640,601.00
2、折算完成后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数量如下:
折算前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基金份额数量(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后基金份额数量(份)
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 38,472,030.00 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 144,996,689.00(注1)
场外易方达上证50份额 65,137,276.42 场外易方达上证50份额 65,137,276.42
注 1: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与折算前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合计数。
二、重要提示
1、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
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的持有
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场内易方达上证50
份额,由于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为跟踪上证 50 指数的基金份额,其份
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
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
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
的场内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由于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为跟踪上证 50
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
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取整计算(最
小单位为 1 份),不足 1 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
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
较少的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持
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
产的风险。
3、《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已于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同时失效。因此,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
已相应变更为“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
称由“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变更为“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LOF)”,
场内简称由“50 分级”变更为“50LOF”,扩位简称为“上证 50LOF”,
基金代码仍为“502048”。
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股票基金,主要采用
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相似。
长期而言,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4、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 2021 年 1 月 5 日
起恢复场内交易、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业务,
其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1 年 1 月 5 日即时行
情显示的场内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21 年 1 月 4
日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折算
为场内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卖出或赎回基金
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
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
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
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5、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易方
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持有期自 2021 年 1 月 4 日起计算。如
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招
募说明书的约定,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赎回费
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
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天) 赎回费率
7 天以内 1.50%
7 天(含)—180 天 0.50%
180 天(含)—365 天 0.25%
365 天(含)以上 0.00%
(2)场内赎回费率
场内份额的赎回费率与场外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天) 赎回费率
7 天以内 1.50%
7 天(含)—180 天 0.50%
180 天(含)—365 天 0.25%
365 天(含)以上 0.0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结算机构的登
记日开始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
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根据《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投资者持有场外易方达
上证 50 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将继承其原有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者持有场内易方达上证 50 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只能采取现金分
红方式。请投资者务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的场外易方达上证 50 份
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方式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
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
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
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