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20年11月30日为折算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即基础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场内代码:502053)、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即A类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场内代码:502054)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20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上的《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20年12月2日A类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2月1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A类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20年11月30日的收盘价为1.024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74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与2020年12月2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12月2日当日A类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20年12月2日场内基础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2月1日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1.128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场内基础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20年11月30日的收盘价为1.109元,与2020年12月2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12月2日当日场内基础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并终止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