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时,可能
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为了更好地帮助您了解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本基
金”,代码:506002,场内简称:易基科创,扩位证券简称:易方达科创板)的风险,特提
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在投资之前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
险揭示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
费率水平等情况,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基
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
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3、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
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
险。
4、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
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5、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6、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赎回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封闭期内面临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7、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科创板股票
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板块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科创板企业
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科创板企业无法盈利甚至较大亏损的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科创
板企业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此外,若监管部门推出科创板长期
投资者相关制度,在符合长期投资者要求的前提下,本基金可申请作为科创板长期投资者参
与投资,并需遵循科创板长期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及限制,届时科创板企业的经营情况及风险
可能给本基金带来更大影响。
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中较大比例资产投资科创板股票,基金业绩表现将会与科创板股票走
势密切相关,当科创板股票表现不佳时,本基金的净值将会受到较大影响甚至产生亏损。投
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须对科创板市场(包括科创板股票的价格影响因素和交易规则等)有
一定了解和认知,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做出投资选择。
8、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风险揭示书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除了前述封闭期内无法赎回基
金份额、较大比例投资科创板股票以及有可能申请作为科创板长期投资者参与相关投资所带
来的特有风险外,投资本基金还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股票资产仓位较高而
面临的股票市场波动风险;(2)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未上市、无法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3)
基金份额上市后带来的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4)通过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的风险;
(5)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
股票而面临的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险;(6)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
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法律文
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他一般
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
险详见本风险揭示书及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基金的风险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创板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
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殊风险,本基金投资科创板的风
险详见本风险揭示书及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
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
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
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本风险揭示书
及招募说明书。
三、风险提示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及其他风险,具体如下。
(一)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投资于科创板的股票资产占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股票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受股票市场风险影响
较大,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
2、较大比例投资科创板股票以及有可能申请作为科创板长期投资者参与相关投资所带
来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科创板股票在发
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板块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科创板企业相关
的特有风险:
(1)无法盈利甚至较大亏损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上市企业不一定盈利,而且还可能面临更大的投资风险。一方面,
科创板上市企业相对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
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往往具有科技投入大、迭代快、风险高、易被颠覆等
特点,存在因重大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相关政策变化而出现经营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
部分科创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企业持续创新能力、主营业务发展可持续性、公司
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个股投资风险加大。此外,科创板企业普遍
具有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的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估值与发行定价难度较
大。因此,本基金在追求科创板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须承受科创板企业带来的风险,本基
金投资于科创板企业面临无法盈利甚至可能导致较大亏损的风险。
(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科创板竞价交易较主板等市场板块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
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
(3)科创板企业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且不
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一旦所投资的科创板股票进入退市流程,将面
临退出难度较大、成本较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投资门槛较高,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此外,科创板股票网下发行
时,获配账户存在被随机抽中设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可能,由此可能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
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5)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
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导致基金投资运作产生相
应调整变化。
(6)若监管部门推出科创板长期投资者相关制度,在符合长期投资者要求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申请为科创板长期投资者参与投资,并需遵循长期投资者相关要求及限制,届时科
创板企业的经营情况及风险可能给本基金带来更大影响。
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中较大比例资产投资科创板股票,当科创板股票表现不佳时,本基金
的净值将会受到较大影响甚至产生亏损。投资者须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做出投资选择。
3、封闭期内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每
两年开放一次,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开放期申赎基
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未赎回基金份额,则需继续持有至下一封闭期结束才能
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封闭期内面临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4、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未上市、无法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投资者在封闭期无法赎回
基金,只可在本基金上市后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基金份额。在本基金未申请上市、因不符合条
件而无法上市或被终止上市等情形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将无法进行二级市场
交易,从而面临封闭期间无法退出本基金的风险。
5、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时,由于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及流动性的影响,
在证券市场持续下跌、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等情形下,有可能出现基金份额无法成交的
情形,或者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而影
响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可能会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产生一定的影响,请投资
者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做出投资选择。
6、通过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在封闭期间可通过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的投资,战略配售股票在发行时明确了
一定期限锁定期,当股票价格出现大幅调整时,本基金持有的在锁定期内的战略配售股票将
无法及时卖出,可能给本基金带来损失。
此外,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参与战略配售,本基金可根据市场环境和投资策略需要,选
择通过或不通过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
7、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港股通股票,
除与其他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以下特有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
1)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规则差异的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
诸多差异,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对香港证券市场有所了解。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2)股价较大波动的风险。港股股票可能出现因公司基本面变化、第三方研究分析报告
的观点、异常交易情形等原因引起股价较大波动。此外,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机制,
且个股涨跌幅不设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
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由此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
动风险。
3)中小市值公司投资风险。中小市值公司存在业绩不稳定、股价波动性较大、市场流
动性较差等风险,若本基金投资中小市值股票,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可能增加。
4)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大幅变化的风险。部分港股上市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票价格
低,可能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
股票面值可能发生大幅变化,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5)停牌风险。与内地市场相比,香港市场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港股股票可能
出现长时间停牌现象,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6)直接退市风险。与内地市场相比,香港市场股票交易没有退市风险警示、退市整理
等安排,相关股票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港股股票一旦退市,本基金将面临无法继续通过港
股通买卖相关股票的风险。此外,港股通股票退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香港结算继续为本基金提供的退市股票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会受限。以上情况可能增加本基
金的投资风险。
7)交收制度带来的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在证券资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
在差异,香港证券市场的交收期为T+2日,卖出资金回到本基金人民币账户的周期比内地证
券市场要长,此外港股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发生延迟交易。因此,本基
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带来流
动性风险。
(2)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
1)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
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
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港股通股票范围受限及动态调整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卖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围限制,且港股通股票名单会动态调整。
对于被调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调整之日起,本基金将不得再行买入。以上情形可能对本基金
带来不利影响。
3)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只有内地和香港
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
的情形,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
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4)交易失败及交易中断的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
交易存在每日额度限制,本基金可能面临每日额度不足而交易失败的风险。若香港联交所与
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 分钟
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险;
5)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
港证券市场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
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
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6)汇率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的买卖是以港币报价、
人民币支付,本基金承担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
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最终结算汇率为相关机
构日终确定的数值。此外,若因汇率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会导致本基金的账户透支风险。
因此,本基金面临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风险,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风险。
7)交易价格受限的风险。港股通股票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适
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港股通股票的买卖申报可能受到价格限制。此外,对于适用收市竞价
交易的港股通股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买卖申报也将受到价格限制。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
基金的投资风险。
8)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因所持香港证券市场股票
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
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
取得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
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
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
受损的风险。
9)结算风险。香港结算机构可能因极端情况存在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另
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
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
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本基金
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
基金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其他可能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
市场股票,还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但若该交易日非港
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赎回,投资人无法进行申购与赎回;
2)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暂停或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交易服
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
影响通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本基金可能发生拒绝或暂停申
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可能影响投资人的申购以及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4)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8、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
来的风险等;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保证金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9、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
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或损失。
10、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
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
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
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
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
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
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
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市场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
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
险。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
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主要是指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风险。利
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和
债券,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3、购买力风险
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
金资产的实际收益率。
4、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票据发行主体、存款银行信用状况可能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
能兑付的风险。
5、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市场前景、技术更新、
新产品研究开发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
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
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避免。
6、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的收益水
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1、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可投资于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一般情况下,上述资产市场流
动性较好。
但不排除在特定阶段、特定市场环境下特定投资标的出现流动性较差的情况。本基金投
资于上述资产时,可能存在以下流动性风险:(1)基金管理人建仓或进行组合调整时,可能
由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相对不足而无法按预期的价格买进或卖出;(2)开放期内为应付投
资者的赎回,基金被迫以不适当的价格卖出股票、债券或其他资产。(3)若监管部门推出科
创板长期投资者相关制度,在符合长期投资者要求的前提下,本基金可申请作为科创板长期
投资者进行投资,并遵循科创板长期投资者相关要求和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间可通过战略
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战略配售股票在发行时明确了一定期限锁定期,此外,科创板股票
网下发行时,获配账户存在被随机抽中设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可能。当市场或个券出现大幅
调整时,本基金持有的在科创板股票可能无法及时卖出。上述情况均可能使基金净值受到不
利影响。
2、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正常支付、
延缓支付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单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估值日基金总份额2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具体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之“(十)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发生上述情形时,投资人面临无法全部赎回或无法及时获得赎回资金的风险。在本基金
延期办理投资者赎回申请的情况下,投资者未能赎回的基金份额还将面临净值波动的风险。
3、除巨额赎回情形外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
影响
除巨额赎回情形外,本基金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摆动定价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等工具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之“(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理”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暂停赎回申请,投资者在暂停赎回期间将无法赎回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若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支付时间将后延,可能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
不利影响。
短期赎回费适用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费率为1.5%。短期赎回费由赎回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短期赎回费的收取将使得投资者在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日时会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之 “(七)暂停估
值的情形”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暂停基金估值,一方面投资者将无法知晓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净值,另一方面基金将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将导致投资者无法申购或赎回本
基金。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之 “(四)估
值方法”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采取摆动定价机制,投资者申购基金获得的申购份额及赎回
基金获得的赎回金额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1、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
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五)税收风险
在本基金存续期间,税收征管部门可能会对应税行为的认定以及适用的税率等进行调整。
届时,基金管理人将执行更新后的政策,可能会因此导致基金资产实际承担的税费发生变化。
该等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的变化相应调整税收处理,该等调整
可能会影响到基金投资者的收益,也可能导致基金财产的估值调整。由于前述税收政策变化
导致对基金资产的收益影响,将由持有该基金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对于现有税收政策未明确
事项,本基金主要参照行业协会建议方案进行处理,可能会与税收征管认定存在差异,从而
产生税费补缴及滞纳金,该等税费及滞纳金将由基金财产承担。
(六)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的表述仅
为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销售机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内部评级标准,
将基金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风险级别评定划分,其风险评级结果所依据的评价要
素可能更多、范围更广,与本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
或存在对应关系。同时,不同销售机构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对同一产品
风险级别的评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销售机构还可能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基金实际运作
情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本基金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
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金风险评
级的调整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七)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等技术系统的故障或差错产生的风险。
2、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等机
构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基金运作的风险。
3、因金融市场危机、代理商违约、基金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控制能力的
因素出现,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的风险。
4、因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主要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场外市场交易现阶段自动化程度
较场内市场低,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操作风险。
5、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所面临的
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损失的所有因素。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
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等文件,在充分理解本基金投资策略、各方权利义务、风险特征并在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和损失的前提下,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除了本风险揭示书所列举风
险外,投资者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
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投资本基金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投资者声明与承诺:
1、本人/本机构确认知悉并理解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
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基金管
理人过往的投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未来业绩的保证。
2、本人/本机构确认已认真阅读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全部内容,充分知悉及了解本基金产品范围、投资策
略、基金风险特征以及费率安排等产品特征,本人确认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自愿投资本基金,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投资人:
日期: